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发生了工伤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就是为了能够更多的获取到赔偿金,太和县发生工伤鉴定为十级的话,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一次性的领取伤残补助金,一般是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这7个月的工资是按照平均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10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什么是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太和县的工伤鉴定为级别越高,那么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就会越多,一般最轻的为十级,最重的就是一级,就要根据劳动者受伤的程度来进行评残,因此对劳动者的工伤进行鉴定是一种又公平,又合法的一种方式,也可以避免引起劳动的纠纷,同样评残的结果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条文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有些条文比较模糊,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对一些容易出误解的地方进行了明确说明。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条文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 ...


·上海市嘉定区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去做工伤鉴定需要知道相关的许多东西,比如去当地的哪个机构,在哪里,需要带什么东西,期限,条件,具体流程,收费情况等等相关情况,那么在上海嘉定区进行工伤认定需要知道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上海市嘉定区工伤认定的相关内容吧! 一、上海嘉定区工伤鉴定办事指南 ...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 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在民用、公共、工业建筑设施中重要的一项工作,每一阶段要根据质量安全规定检验、控制。若是出现质量问题,轻则影响居民居住生活,重则发生工业重大安全事故,复杂的补救修理过程会浪费财力和人力。那么什么是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以下是相关资料汇总: ...


·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
      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


·《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是怎样的?想必您在工作中都遇到这种情况,遇到周末节假日时,领导说要加班然后安排调休。这种情况并不罕见时常发生,但是您对于《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真的了解吗?自己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休息权利呢?接下来与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我们都知道如果劳动者受了伤了话
      我们都知道如果劳动者受了伤了话,是一定会做工伤认定的,因为这样才能争取到更多的赔偿金,那么工伤认定容易通过吗、如果没通过可以让公司赔偿吗?工伤的认定必须要有医院诊断书,也必须要有合法的材料,如果没有通过的话,只有再找证据来证明是不是工伤,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这是不能的,...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一、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聘金能拿回吗? 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请求退回聘礼的条件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一、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可以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


·在我国撤销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生活当中有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伤以后,不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可是当员工个人在律师的帮助之下开始申请工伤认定以后,又开始各种和员工私下协商。当然,用人单位其实也是出于各方面的考量,能够协商解决好的话,有部分员工其实也在考虑,在我国撤销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一、在我国撤销...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