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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迟延的法律定义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来时来确定。如果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可能履行,则为履行不能。

    3、必须债务已届履行期。对于定期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则不必经过催告即可构成迟延。对于未定期债务,债务人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则构成迟延。

    4、必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履行。

    5、必须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

    给付迟延具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

    1、接受强制履行。

    2、赔偿因迟延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例如,当事人一方迟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的逾期利息。此外,按照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债务人对不可抗力也应负责。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迟延后债务人再履行债务时,如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权人得拒绝受领,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5、给付迟延后,他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构成根本违约的类型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其区别主要有: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


·小区物业未做好卫生能拒交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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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一、买卖合同的订立

(一)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争议的主要类型与特点

当事人之间就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主体的争议。买卖行为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市场主体或因考虑交易的便捷、或因法律意识...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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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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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

    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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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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