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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吗?

通常在一些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卖家从买家那里收取一部分定金。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属于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交付定金后,顺利的话就是双方约定交付剩余款项;如果一方想违约要解除合同的,就涉及到定金退还的问题,定金具体能够退还多少,在法律上也有限制。



交付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



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给付的定金,但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价值的20%,因为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主张退还定金也有20%的限制



交付定金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同样的,超过20%部分的定金也不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我们具体要区分以下情况:



1、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想解除合同的:



可以向收受定金方主张超过20%的定金,因为超过20%的定金法律不予支持,收受定金一方无权要这超过的部分;



2、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想解除合同的:



交付定金一方可以向收受定金方主张返还双倍的定金,但是要注意,只能主张在总价款20%内的双倍定金。



定金该不该退,分具体情形:



1、如果是交付定金方自己原因的,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



2、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的,需要双倍泛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法释〔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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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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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约金具有补偿...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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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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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2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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