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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调整

1,关于法院对违约金过高衡量标准和因素的综合运用。

法院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应避免绝对地按照固定比例调整那种“一刀切”的简单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造成的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等的实质不公平的结果。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履行情况、获利情况、预期利润、利率高低等方面进行认定。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而违约方未出庭应诉的案件,法官应对守约方行使释明权,对于守约方主张的违约金,要求守约方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提供相关证据,经法院依法认定该证据可作为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最基础、最重要的标准,如果守约方在期限内未提供相关证据,也不放弃巨额违约金的请求,法院根据其他情节酌情进行判决。

2,应考虑合同的履行程度。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和尚未履行的合同,违约所造成的结果存在较大区别。

3,应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违约方是恶意违约还是过失违约,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决定违约金的补偿性和惩罚性功能的此消彼长。



违约金过高的调整标准既要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为基准,又要体现一定的惩罚性,但违约金毕竟是一种合同的违约责任,其惩罚性不能完全等同于侵权的惩罚性责任,违约责任应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均衡,考虑公平原则。因此,法官在行使调整的自由裁量权时应体现此双重性。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时,应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平。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确定上述中等标准的,可以按照守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以不超过守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当然还应当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对此,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已作出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该司法解释对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形规定了具体可参照的标准,这符合公平原则和国情,应成为法官在调整违约金中适用法律的价值指引和参考依据。

·违约时能要求对方返还超过总价款20%的定金吗?
      通常在一些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卖家从买家那里收取一部分定金。定金的作用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属于合同总价款的一部分。交付定金后,顺利的话就是双方约定交付剩余款项;如果一方想违约要解除合同的,就涉及到定金退还的问题,定金具体能够退还多少,在法律上也有限制。 ...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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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法》的溯及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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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出迟延履行金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231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


·买房合同未成立,能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吗?
      在实践中,买卖双方为了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都会要求购房者(买方)交付相应的定金。 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但是,这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双方的达成了合法的合同(包括口头约定),那购房者才...


·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明示先期违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

    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


·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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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包括以下五种:

    第一,违约金;

    第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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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起诉与受理
 
     1. 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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