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没有缴社保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在一些小企业里面,有的生产车间管理不善,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职工受伤的,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当然这个前提是经过工伤认定。有时候,单位并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里面包含工伤保险。那么,没有缴社保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没有缴社保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没有交社保,可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伤残的向所属地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1、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在我市生产经营地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生产经营地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我市有多处生产经营地的,由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生产经营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2、对于尚未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的开发区内的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所属行政区域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开发区人社部门积极予以配合。3、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用人单位或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时,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积极主动为用人单位和职工联系有管辖权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受理。如对工伤认定管辖权发生争议,及时与市人社局联系,由市人社局指定管辖。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讲到这里,您应该对没有缴社保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这个问题有了一定了解。申请工伤认定和缴纳社保没有直接关系,即便是职工没有社保,也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企业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要给职工补缴社保。


·雇佣未满16岁童工有何处罚?
      在一些贫困的山区或者困难的家庭,小小年纪的孩子便已经要出来打工赚钱。虽然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是仍然还有不少的店家雇佣童工,觉得可以少付一些工资给他们。那到底雇佣未满16岁童工有何处罚呢?接下来我们和你聊一聊。 一、雇佣16岁的童工有何处罚 法律禁止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有什么范围
      工伤即劳动者因工而受的伤,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工伤的范围,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有什么范围呢?此外,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工伤又有哪些主要种类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有什么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我们知道,装饰装修工程一般是给房子装修之类的,在生活中我们也都会遇到,比如说给房子装修,我们肯定希望施工方能够把质量做好,如果质量问题不能够解决,那就很容易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那么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技术...


·在商品房建造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工艺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
      在商品房建造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工艺的原因,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实属难免。同时,由于面积计算的复杂性与专业性,普通购房者很难算清所购房屋的精确面积。因此,交房时,“缩水楼”与“膨胀楼”成了最让购房者头痛的问题。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面积有误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


·拖欠工资离职应该怎么进行处理?
      拖欠工资这种事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对于发生这种行为之后,劳动者第一反应肯定是去用人单位来找老板进行协商,并且要回自己的工资。当然,还有一些人会有比较激进的做法,就是选择离职。那么拖欠工资离职应该怎么进行处理?下面为您介绍。 一、离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


·劳作联系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树立起的一种权
      劳作联系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树立起的一种权力与责任的联系。按照劳作联系断定准则进行的劳作联系断定成果直接影响者劳作的切身利益,所以劳作联系的断定对劳作者含义重大。接下来我们带你看劳动关系转换三方协议详细版。 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乙...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对于购房一族来说,除了关心房屋的自住或者投资,还会关心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房屋的质量不仅影响着自己房屋的价值,更是影响着居住的人的安全,而开发商也是给了所建房屋一定的工程质保期来让买房的人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那么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呢...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会求助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对于仲裁部门给出的裁决结果,若是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是需要有个起诉状的,那这个起诉状怎么写呢?给您准备一篇劳动争议案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岗位上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然后去做工伤鉴定,最后拿鉴定书与工作单位协商赔偿事宜。那么,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有工伤认定无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其实工伤有的时候做工伤鉴定还是很有必要的,虽然说工伤鉴定是出于个人意愿的,但是如果不做工伤鉴定的话,肯定最后工伤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数额和项目都是受影响的。所以您可以看情况是否要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有工伤认定无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一、有工伤认定无伤残鉴定怎么赔...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