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五常市的企业可以通过参加土地拍卖、土地招标等程序拿到土地使用权。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在办好土地使用证后,有资金需求的话企业可以拿着土地使用证办理贷款,这种贷款属于土地抵押贷款。那么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1、先得找到银行同意给你土地抵押贷款;2、得到土地评估单位做抵押土地评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挂靠一个;3、拿着评估报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记,合格后,给你出具“土地他项权利证”;4、拿着这个“他项权利证”到银行办理贷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额贷款合同。
二、土地使用证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1、抵押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交清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须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2、抵押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抵押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3、抵押人持有土地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4、抵押权人持有土地管理部门签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证明书》以下简称《抵押证明书》),此证明书由省土地管理局制发。5、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必须明确抵押人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和时间,抵押人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可暂缓交,待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或终止贷款行为后补交。6、属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抵押借款额一般不超过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扣除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的余额。
三、土地使用证贷款方面有哪些规定?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综上所述,对于五常市的房地产企业而言,通过办理五常土地使用证贷款可以拿到开发项目所需资金。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银行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土地情况进行评估,得到土地价值评估报告,然后对企业进行资信调查。根据评估价值决定放款金额。最后双方签署贷款合同,银行放款。通常情况下,银行还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


·农村土地儿女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儿女能继承吗?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遗产的范围,所以子女不能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


·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有什么条件
      我们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被子孙后代所继承,其中房屋就属于可以继承的不动产。在农村,宅基地是用于建行房屋的土地,农民对它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那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您可以阅读参考。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


·如今,移动支付大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与此同时,基于移动
      如今,移动支付大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与此同时,基于移动支付的诈骗案件也给很多人带来了困扰。有的时候我们被骗的金额并不多,但是骗子的行为仍然让我们感受非常气愤。有朋友会问,微信被骗一百元可以解决吗?我们可不可以报警抓住这些骗子呢? 微信被骗一百元的话我们是不可以报警解决的...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说到征地补偿标准,您肯定听说过吧,征地的补偿标准,法律是没有具体的金额的规定的,因为每个省的经济发展状况是有所差异的。辽宁作为老工业大省也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那么,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辽宁省征地...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


·征收土地补偿款,补偿款包括哪些?
      征收土地补偿款,补偿款包括哪些?国家在进行某项特殊经济改革或者要建设某项社会公共基础设施时,需要用到人民正在使用的土地。国家便会通过法律手段,对人民正在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不被损害,国家在征收土地的时候,会对人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征收土地补偿款是根据具体的征...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由于只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后公民才拥有此处土地的处分权,才可以排他性的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故而公民在依法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后,一般会想要尽快办理土地使用证。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是不一样的。故而实施的政策有一定的差异,办理土地...


·最新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值是多少
      甘肃省目前对于当地的积存土地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测体系,甘肃民众在征地工作开始之前就会知道具体的参考范围。说到最新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值,就比如在甘肃的陇西县,县中心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旱地为2万2左右一亩,但是在陇西县的德兴乡,这就是属于四类区域,旱地补偿标准是1300...


·农村修路征地不给青苗费,合法吗?
      农村修路征地不给青苗费,合法吗?修路占地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不给予青苗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占地修路补偿有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南宁市征地补偿
      南宁市征地补偿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征地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但是很多时候征地都不愉快,不能成功,其实原因大都基于征地的补偿给的不恰当,那么南宁,南宁市征地补偿2017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南宁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