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每一个行业都有他需要遵守的规则,国家也会制定出一个标准来规划整个行业,只有制定实施了合格的标准才能够更好的适用发展。在煤矿井巷工程中,国家也有制定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那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请详细阅读下。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2.0.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2.0.4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2.0.5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2.0.6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2.0.7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2.0.8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2.0.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2.0.10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2.0.11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2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3瞎缝瞎缝指两个砌块缝间未砌筑砂浆垫层的缺陷。

2.0.14干缝干缝指两个砌块间的砂浆不饱满,其间隙可被捅透的缺陷。

2.0.15施工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时,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16井壁漂浮下沉用钻井法凿井结束后,在充满泥浆的井筒中,通过预制的锅底和井壁不断地连接,用以克服泥浆的浮力,并使其缓慢地下沉直至井底的作业。

2.0.17固井(壁后注浆充填固井)钻井法施工中,井壁下沉到达井底后,通过管路向井壁外侧与井帮之间的环形空间自下而上地注入比重大于泥浆的胶凝状浆液,将泥浆置换出来,达到固结井壁的作业。

2.0.18锚网背支护指在锚网支护中,在网面上紧贴铺设钢梁、钢带、钢筋、钢筋水泥板等材料,并用锚杆固定。

2.0.19预应力锚杆(锚索)由锚头预应力筋、锚固体组成,通过对锚杆预加力提供所需的主动支护拉力的锚杆。

2.0.20泥浆护壁采用钻井法、冻结法(钻孔)施工立井井筒时,利用井孔内泥浆的静压力平衡地压与水压,并使泥浆渗入围岩,形成泥皮,达到维护井(孔)帮的方法。

2.0.21井底车场连接处(马头门)连接井筒与井底车场巷道的过渡段变断面硐室。

2.0.2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线路指井下主要斜井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运煤、运矸石干线和集中装载站车场的总称。

2.0.23一般运输线路一般运输线路指除主要运输线路外的运输线路(不包括采煤、掘进工作面临时巷道)。

2.0.24浮离浮离指铺轨工程中的道钉或压板与轨翼不密贴的缺陷。

2.0.25空吊板空吊板指轨枕两端或一端虚悬或轨枕与轨底面不贴合的缺陷。

3、基本规定

3.0.1煤矿井巷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提出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审查批准。

3.0.2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具有适用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0.3煤矿井巷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用于井巷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当建设项目没有监理机构时,由建设单位代表确认;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记录。

3.0.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井巷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井巷工程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井巷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工程划分

4.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应按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4.0.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为一个单位工程;

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巷道等单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的工程段划分为子单位工程。

4.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支护形式不同划分为

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

个子分部工程。

4.0.4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4.0.5井巷工程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

附录A进行划分。

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5.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点进行验收。

5.0.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其余的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合格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其余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5.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5.0.4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的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5.0.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序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

C.0.1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2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3的规定进行记录;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

我们国家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管理,有效地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更好的保障煤矿井巷工程的质量制定并实施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煤矿井巷工程一定要制定设计施工图并且还要按照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还要做出相应的记录。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个人平时的基本工资的两倍来进行计算,至于经济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进行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


·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是否缴税?
      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是否缴税?工程款对方违约违约金,需要缴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


·监理工程师挂靠的风险有多大?
      监理工程师挂靠的风险有多大? 一、监理工程师挂靠的风险有多大? 证书挂靠能够兴起,就是在于挂靠者能够拿到一笔收入,并且不用参与挂靠企业的工作。证书挂靠的利益虽然丰厚,但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证书挂靠也是有风险的。监理工程师挂靠后,有的挂靠企业可能会用挂靠者的名义参与工程投标,...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维权?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维权? 1、可以向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维权。 2、劳动者也可以向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则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1、 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2、 在校大学生如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性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一、企业职工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 对按政府法规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


·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应具备有哪些条件?
      1.行为人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就是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部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主;设计单位是对建筑工程进行专门设计的单位;施工单位则是按照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及各种标准、要求进行建筑物建设的部门。工程监理单位是一个新设的部门,它是受建筑单位聘请,...


·有工伤认定书 七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
      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一些高危职业,很容易会出现一些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造成残疾或者受伤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并且在有关部门做了伤残鉴定之后可以申请获得赔偿和国家补助,那么有工伤认定书 七年了还能做伤残鉴定吗?下面为您解答。 ...


·哪些情况下应终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一、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