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因为涉及到不动产的转让,其价值往往较大,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以此来约束买卖房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仅是针对合同当事人有一定的限制,同时针对合同形式本身也有一定的限制。那么你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条将有哪些?的我们将为您仔细分析上述问题。
一、什么是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罗马法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认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同时发 生。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合同成立与生效以及相关的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未作出严格的区分,从而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等同起来。
二、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订立合同时相应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合同法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三、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此处已改,抵押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四、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
5、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6、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两种,那就是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所谓实质要件往往针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而形式要件则主要是针对的是合同形式本身的限制以及法律对此的限制等等。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生效时间为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即生效。但是在现实的房屋买卖中往往会有很多的情况难以界定。如果您对房屋买卖合同还存在疑问的话

·二房东收了租金跑了是否属于诈骗
      二房东收了租金跑了是否属于诈骗?二房东收了租金跑了是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


·一、婚前安置房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婚前安置房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危房状态,危房是不允许人们居住进去的,是一种有安全隐患的房子,我国相关法律对危房有这明确的定义,而且还有一系列的定义的标准。一旦符合这个标准,这个房子就属于危房。那么危房鉴定标准有哪些流程? 一、危房鉴定标准 1、为...


·购买二手房时买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二手房时买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


·买房子关系重大
      买房子关系重大,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这也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是不得不注意的,否则日后就会影响到自身利益。那究竟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相信大多数人第一次买房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本站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是必须要买“五证”俱...


·广州买房政策有哪些
      一、广州买房政策有哪些 (一)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 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


·关于杭州买房子要全款吗?
      关于杭州买房子要全款吗这个问题,一般是hi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杭州这个寸土寸金的高房价城市,很少有人会选择一笔付清房款,也少有年轻人有能力自己付清全款,所以在杭州买房并不一定需要付全款,可以办理按揭手续分期付款,减轻压力,早早在杭州这个美丽的城市有自己的家。 如果是为了落户至杭...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的除了开发商卷钱跑路外,还有期房被开发商抵押。那此时即使期房修建好了,自己也无法顺利的取得所有权。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期房被开发商抵押该怎么办首先,房产开发商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


·购房者违约退房违约金怎么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
      购房者违约退房违约金怎么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能够顺利的进行,那么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一、拆迁补偿的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建筑物本身与土地权属并不相同,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土地还有一个使用权的问题,开发商可以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做出一定的调整,把某些方面可以确定土地使用...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