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职称: 绩效工资标准

高级 2180


中级 1850


初级 1400


级 1400

二、教师绩效工资发放计数

1.领做早操:0.5教分  

2. 领做课间操:0.5教分   

3. 组织课外文体活动:0.5教分/小时   

4. 组织校运动会:0.6教分/小时   

5. 出差:10教分/周   

6. 指导教师:0—12教分/学期   

7. 编写教材或教学资料:1教分/1000字   

8. 出卷:2教分   

9. 改卷:2教分   

10. 教师每月教学分超过50分的,每过1分增加5元绩效工资。

三、年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条件


1.扩大教师各档次工资差距   

2. 绩效工资与业绩相挂钩  

3. 绩效工资应该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   

4. 将绩效工资纳入教师工作系统中。

四、年教师工资组成  

 除了绩效工资,教师工资还包括基本工资、教龄工资、津贴等。

1.基本工资: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4200元,大专教师4800元,大学教师5500元   

2. 教龄工资:80元/年   

3. 可是工资:按劳取酬   

4. 绩效工资:一般占工资的10%左右   

5. 特优津贴:优秀教师享有。   

6. 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教师享有补贴,占工资35%左右。

五、年教师退休工资新标准

2016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1.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三)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1、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3、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四)

1、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2、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综上所诉,我们可以了解到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的标准是什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是一种新的制度改革,提高了教师的工资待遇,也调动了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目前这种工资制度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广,是很好的改革创新,若你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不得辞退员工情形都有哪些
      不得辞退员工情形都有哪些《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


·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地址在哪?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当劳动者因公受到伤害时,国家有义务进行相应赔偿。受到的伤害是否因公导致成为工伤的重要衡量标准,因而,需要对劳动者的伤害进行专业的鉴定。工伤鉴定不是谁都可以做的,以上海为例,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就有专门的单位负责,以下是具体的地址。 一...


·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是多久?
      我们知道,工伤一般都是要给报销的,如果单位不管员工的工伤,员工是可以去告这个单位的,但是,一方面是工伤的判定问题,另一方面就是申请的时限问题,那么,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1、《劳动法》第...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一、劳动法对于员工辞退的说明有哪些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还是公章
      劳动合同盖合同章还是公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盖合同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常大公司会盖合同章,小公司不会分的过于细化,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公章,?只要劳动合同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多少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多少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还有效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如果是违背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是经济上的,因此您都想要知道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还有效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废止...


·农民工欠薪清偿的主体责任是属于哪一方?
      农民工欠薪清偿的主体责任是属于哪一方?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雇佣农民工的那一方。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工资监督责任。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9月1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劳社部发[2004]22号发布)规定: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


·误工费适用适用范围有哪些、如何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适用适用范围有哪些、如何计算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范围有哪些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有关的赔偿权利人向赔偿义务人要求支付的从受害人遭受损害到恢复治愈,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是对受害人所失利益的赔偿...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损害。为了使人们的利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做了概括性的规定,但是不少朋友不知道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所以我们给打击...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