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劳动法中劳动合同有几年的

劳动合同时每一个员工在入职时需要签订的,这份合同是具有法律保障的有效文件。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来说,这份合同可以带来很多问题的处理便利,减少了许多的麻烦问题。对于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劳动合同有几年的。

劳动合同有几年的?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它是生效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必备条款的不完善,会导致合同的不能成立。向劳动者提供载明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文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履行这一义务用人单位将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可备条款。即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是指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条款。是否约定,由当事人确定。约定条款的缺少,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成立。虽然约定哪些条款由双方当事人决定,但国家对约定条款的内容有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仍应当遵守,约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一般包括:

(1)试用期条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满,被试用者即成为正式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作了如下规范:

①不能任意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不同时间长短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②限制试用期的约定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调整或变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③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④规定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⑤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⑥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为试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应为试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⑦对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滥用解雇权。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⑧违反试用期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条款。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的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知识产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等进行约定。劳动者因违反约定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竞业限制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目的主要在于防止不正当竞争。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人员法律规定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4)服务期限协议。服务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间。劳动关系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通过服务期限协议,进行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协议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应依约履行,不得违反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否则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而迫使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的情形下辞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者也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反之,服务期未满的劳动者是在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解除的法定情形下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5)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进行限制,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且对因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协议而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通过对上述文章的阅读,劳动合同有几年的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知道法律对其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来确定。但是对于时间有规定,在第三次签订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高温津贴的时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待遇有哪些?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待遇有哪些?1、享受规定期限的病假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是劳动者的休息治疗期限。病假期限长短由累积工龄和本单位工龄决定。2、享受病假工资按照的规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


·一、个体户劳动合同模板包括哪些条款?
      一、个体户劳动合同模板包括哪些条款? 个体户劳动合同模板 甲 方: 乙 方: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 一、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
      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 一、劳动纠纷仲裁后可以上诉吗? 劳动纠纷仲裁后不可以上诉,仲裁是一裁终局,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一、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


·最新安装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怎么写?
      最新安装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项工程大多会施工很长时间,这期间内就可能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有的事故会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有的会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还有的会致使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减少法律风险,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事前就安全方面的问题达成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安...


·现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农民
      现在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一定要遵守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那么, ?民工工资支付暂民工支付暂行条例 ?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民工工资支付暂民工支付暂行条例...


·劳动保险中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劳动者找到了工作之后,一般达到规定的条件,那么所在单位就要为其购买相应的劳动保险。虽然很多人也一直知道这点,但却对劳动保险中具体包括的项目不太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保险中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