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目前,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居多,而此后对事故进行处理,就需要肇事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死亡赔偿金。那么在实践中,这个死亡赔偿金该如何进行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由于死亡赔偿金兼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的双重性质,对于该款项的分配,应当依照立法上设立该款项的目的,并结合我国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领受人的范围和分割原则。领受人应确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因为他们所受到的精神创伤及物质损失是最大的,同时由于死者的非正常死亡,造成了家庭的残缺,对于生活、工作等方面影响最大的,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只能确定一个原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按照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应以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为主,精神补偿为辅。死者的配偶及与死者死亡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应当多得,与死者死亡时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即可。综上可知,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只是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及经济上的补偿,并不能代表活生生的人。因此,一般情况下是分配给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但对具体的分配比例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商品房交房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
      商品房交房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交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步骤之后,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来交房。而为了防止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在商品房交房的时候有什么要注意的呢?如果开发商迟迟不交房,也即开发商延期交房商品房怎么...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获批公积金就断供,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福利。 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较商贷压力小很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


·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
      对于有车的人来说掌握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是很有必要的,谁也不敢保证开车一定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需要积极配合解决,特别是了解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很重要的,那么要是在事故中全责应该怎么承担赔偿项目呢?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


·新婚姻法 婚前买车归谁?
      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条法律,由此可见婚姻法在我国的适用范围之广、适用需求之大,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也在婚姻法中有规定,新婚姻法对原来的婚姻法有所补充,新婚姻法 婚前买车归谁? 一、新婚姻法 婚前买车归谁? ...


·道路交通事故多种多样,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发生。一般情况下,交警
      道路交通事故多种多样,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发生。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对肇事者双方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时会有两种情况发生,一种是双方对认定的责任无异议,而另一种就是有异议。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怎么处理?下文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


·江苏省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
      现在交通事故已成为导致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也时有发生。江苏省为了规范交通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看看该“意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处理交通事故损害...


·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之后向自己投保了车险的保险公司报案。若不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的话,那么日后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以此为借口而拒绝赔偿。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报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报案时需要提供...


·公司法人需要交社保吗?
      公司法人需要交社保吗? 我们知道社会保险是每个一工作者需要交纳的保险,也是每个公司要给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险,是受到法规的保护和限制的,而我们知道法人是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行使公司的权利承担公司的义务,缴纳保险的规定有一定的限制,那公司法人需要交社保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需要进行评估,那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有车辆被扣的现象,那交通事故后能否扣押车辆?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太太交强险最多赔多少?
      一、交通事故撞伤老太太交强险最多赔多少?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回事?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回事? 一、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怎么回事?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