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产权纠纷,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该如何处理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遭受无谓的损失,购房者应该怎么避免房屋产权纠纷?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描述,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发生房产纠纷时,购房者要积极采取措施,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第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第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二、应该怎么避免房屋产权纠纷?

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防范产权纠纷需要先确定房屋的具体产权是否有限制。

(一)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二)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利。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三)注意房屋用途限定。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四)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

(五)市民不能买集体土地房屋。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农民房屋,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

(六)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目前,很多城中村的房屋以较低的价格吸引城市居民购买,声称可以办理房产证。而实际上,此类房产证是乡村集体发放的,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这类房屋一旦遇到纠纷或拆迁问题,购买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七)长期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如果购买的房子已经有多年的房龄,而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这个时候买方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

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实践中,人们在购买房屋尤其是买二手房的过程中,都可能会发生房屋产权纠纷,因房屋产权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发生房屋产权纠纷时,购房者要懂得如何维权。在维权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证据的收集。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可以尽可能的和对方进行协商,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无法实现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承担;合同解除后的房租结算可参照上条处理,但对于承租人的其他损失,比如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经营损失、租赁期间未用尽的装修损失...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今结婚女方都要求男方家有车有房,而对于其中的房产,往往是在男方婚前购买的个人房产,但婚后可能需要夫妻共同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该如何来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北京市从2013年开始每年都会发布几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它的价格要比同类房屋少很多。在万千急需购房的朋友中,产生了不小的反响,但是房屋购买一般会采取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购房者,有一定运气成分在,而且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买到自住型房屋,今天小标为您解读...


·农安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安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安县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
      对大部分人来讲,购房是一件大事,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得喝对方签署买卖合同。而签署购房合同是买房过程中重要的一步,需要谨慎对待,否则一旦合同条款不全,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种潜在的风险。那么买房签订合同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买房签订合同程序是什...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现售的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


·买房子关系重大
      买房子关系重大,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这也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是不得不注意的,否则日后就会影响到自身利益。那究竟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相信大多数人第一次买房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本站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是必须要买“五证”俱...


·买的商品房被抵押了怎么办
      买的商品房被抵押了怎么办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实际获得了商品房产权之后,才能算是真正拥有了商品房。但有时我们发现开发商卖出来的商品房在产权上面存在一定的瑕疵,比如说买的商品房被抵押了,那要是购房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买的商品房被抵押了怎么...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
      一、二手房办理过户要多久才能办好? 1、最短一周,最长45天。 2、购房者付完定金之后,二手房的买方和卖方签订购房合同,还要约定去房管局进行登记过户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这个时间都在3天左右。 3、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带齐相关材料,进行房屋价格的估算。时间短的一天就...


·新婚姻法 婚前买房 婚后加名和婚前加名有什么区别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婚前买房 婚后加名和婚前加名有什么区别?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