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烧范围不算太大、火势不算很猛的火灾,却造成了几十人伤亡的惨痛结果,事后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着火的住宅楼内有多套群租房,由于存在消防隐患、缺乏消防设施、居民没有安全和自救意识等原因,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那么,群租房消防安全问题有哪些呢?

一、群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

1、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私拉未套管。普通居民住宅电路设计严格按照一户一表执行,而一套出租房内通常住了五六家住户,甚至更多,十分容易造成电线短路,电线超负荷运载,导致火灾发生。

2、出租房厨房未单独设置,仍存在使用液化气钢瓶的现象。房东为满足租户的日常生活需求,通常在狭小的租房内通过随意隔断,设立起居室、厨房与卫生间。多数租户为了节约电费仍会选择使用液化气钢瓶。液化气钢瓶使用中极其容易发生液化气泄漏,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3、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过道、楼梯口电瓶车肆意停放,胡乱堆放杂物现象严重。安全出口可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安全疏散人员。出租房消防安全要求细则也指出二层以上的居住用出租房应每套至少设有一个逃生口并保持畅通,满足高密度人群的疏散。

4、群租导致居住人口密度过大,原设计防火通道无法满足如此高密度人群的疏散,火灾危险性增加,一旦有其中一户发生火灾,将会直接蔓延至同室的其他住户,且造成逃生困难。

5、未配备消防设施。出租房属人口密集场所,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安全器材,设立安全标识,能有效保障火灾发生初期人员疏散及正常扑救。

6、消防安全意识浅薄,知识匮乏。群租房的租客大多是一些低收入者,这些人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常识了解少,防火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平时做的都是对的,没有出过什么事故。频繁使用电热棒、电炉丝、电饭煲等电器,又不注意安全用电,一旦人离开后忘了关电器,容易发生火灾并最终酿成一幕幕惨剧。

二、群租房的消防安全措施

针对以上这类情况,为了提高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认清场所,规范装修。不要选择用三合板和其他可燃材料隔断的房屋或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以及与仓库、商铺等设置在同一楼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房屋。安装消防设施,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要求在公共区域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在一定规模的出租屋内安装简易烟感、简易喷淋和多功能消防逃生软梯等设施,使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切实提高出租屋抗御火灾能力。

2、举报投诉,消除火灾隐患。一旦身边出现这种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公司或者居委会,如果限期解决不了,还可以通过拨打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解决。

3、培养习惯,提升能力。针对租住人员普遍缺乏消防安全常识的情况,社区、居委会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实战演练,让租户掌握一定的灭火逃生自救能力,树立消防危机意识,自己也要做到不乱拉电线,不违规使用电器、燃气、燃油等,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为了安全起见,租户还可以自行配置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这四件物品,火灾发生时不要贪恋财物,辨明方向后蒙鼻避烟,匍匐前进,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在群租房内,普遍存在着私自拉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集中使用大量液化煤气瓶,安全通道和出口堆放杂物混乱,人群居住分布高密度,没有消防设施、缺乏消防安全和逃生意识等问题,需要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孩子家庭监护人信息是父母吗
      孩子家庭监护人信息是父母吗1、未成年人的父母。父母是子女最近的直系长辈亲属,且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管教的义务,所以,《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首先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即只要存在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父母,...


·离婚协议不履行需要怎么处理?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现如今有越来越多婚姻破裂,婚姻破裂不仅伤害双方,更重要的是对孩子的伤害更大。父母离婚后,孩子不可能因为父母的关系而消除,同时离婚的父母还要承担责任,那么离过婚之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有谁承担? 夫妻离婚除了解除的只是夫妻身份关系,对于孩子,父母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


·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可申请强制执行么?
      订立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重要程序,但离婚协议并不被大众所熟知。因此有的人在签订了离婚协议后,觉得自己吃亏了,就不愿意履行。那要是离婚协议不履行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在我们现实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会有部分人觉得离婚协议是私底下订立的,并没有代表真...


·离过婚再结婚登记要离婚证吗
      需要的,离婚的人再结婚的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


·女方想要回抚养权该怎么办
      要是在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话,意味着日后由男方直接抚养子女,而女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数额才行。但在离婚之后,可能女方想要要回孩子抚养权,那这种情况下女方想要回抚养权该怎么办?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女方想要回抚养权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 问题和离婚一样需要遵循法规来决定哪一方抚养子女,子女归属判定因素有子女年龄、子女意愿和夫妻双方各方面的能力。未拿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特殊情况也可协商,若有能力但拒不执行的需要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