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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离婚已是习以平常的一件事

如今离婚已是习以平常的一件事,可见如今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但是说到离婚不得不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处理的不合理,可能就会给孩子带来心理阴影,并且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离婚抚养权如何判?其实也是按照相关的规定来确定,主要是按照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道德以及是否能给孩子带来最有利的成长等方面来进行判断的。下面由本站的我们给您带来相关的内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对于抚养方面主要还是要看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与成长有利。提到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大多数的母亲都想孩子能够判给自己抚养,毕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可是对于抚养权如果双方没有协议规定抚养权给与任何一方的话,子女如何判就得按照以上的相关规定来决定了。但是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求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跟随其生活,那就得竟可能的收集对与自己最有利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才是对于子女的成长最有帮助的一方。以下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于其相关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院都会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且没有扶养子女的一方,就得支付其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根据一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来进行给与。其中抚养费是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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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男女双方经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赠与给儿子所有。离婚协议生效后,男方拒绝将协议中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处房产过户给儿子。女方将男方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儿子。而男方在《离婚协议》生效后援引《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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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原因就是前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非常的多。对于超生的现象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 征收时限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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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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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抚养费一般给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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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是不是一人一半
      离婚财产是不是一人一半 离婚财产不是一人一半。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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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家中俩个孩子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大多数夫妻会通过协商的方式一人抚养一个。当然,肯定也不排除有些人想要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争取过来的情况。不过,孩子的抚养和成长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是很谨慎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2个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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