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新人入职三天如何提离职,怎么要求发放工资?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行各业催生了许多工作岗位。然而对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并不清楚某个岗位适不适合自己,就存在入职工作没几天就辞职的现象。随意跳槽辞职固然不好,但还是要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入职三天如何提离职并要求发工资。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由此可见,想要在入职三天提离职是肯定可以的。只要提前与用人单位作好书面申请或协议,用人单位就必须按员工工作时长来结算工资。二、如果提出离职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只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离职,就可以合法享受自己的在职劳动工资。当然也有一些销售岗位需要作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可能会和员工签署协议约定培训期间不产生工资薪金。遇到这种情况,离职还能拿到工资的难度就比较大了,在这里还是提醒您注意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不配合员工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公司不配合员工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21条的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相关的个人剂量检测档案等。由于上述资料有些是用人单位掌握的,职...


·没有买社保怎么走工伤鉴定
      没有买社保怎么走工伤鉴定没交社保,员工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依据《工...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1.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企业在员工存在着违章,或者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规辞退和正常辞退。 违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


·一、劳动局会给我算工伤残疾赔偿金吗?
      一、劳动局会给我算工伤残疾赔偿金吗? 应当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而定,一般造成了伤残鉴定等级伤残的需要进行赔偿。属于工伤职工因工伤而依法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之一,给工伤职工本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


·钢结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在许多的建筑工程当中,都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对于整个建筑工程来说,钢结构这一部分是十分重要的。同时,您对于钢结构是很清楚的,如果质量不过关,有可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坍塌。所以,我国在对钢结构工程验收的时候,也是有质量等级划分的。关于钢结构...


·连云港十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大多数家庭中,职工往往是家庭生活的顶梁柱,如果在工作中不幸遭遇了工伤事故,不仅会应影响到职工个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而且对整个家庭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生活压力,因此,工伤赔偿对工伤职工来讲是应有的权利,那么,连云港十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


·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关系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关系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关系规定是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才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当然了,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及时的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属于一种合法的现象。解除时间的确定一般取决于解除通知的方式,实践中解除通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直...


·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如果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1、工伤认定中心提醒,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


·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怎么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应当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变更工作地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且采用书面形...


·各级工伤鉴定标准
      各级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2、二级工伤...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