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娱乐行业逐渐兴起,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发生着变化,这对娱乐行业的发展也是一种促进和推动。各种与法律相关的活动的进行都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就相当于一个凭证,有了它活动的进行才算合法。那么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首先得查阅合同事项有没问题,如果认可后需签上甲乙双方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其它相关的证件,其次是盖上双方的印章,最后还得把签好的合同各执一份,如果有担保人,必须得签三份合同,三方各执一份。以免以后出现纠纷。即便有纠纷,起诉时以上信息都是证据,避免草率签下合同,引起官司。

1、先审阅合同(找法律顾问)。

2、备齐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执照复印件,电话,地址,公章和法人私章)

3、签约。

4、第三方问题,就是说有其他第三方参与时第三方也要备齐相关材料和证件。有6份(单独签)和3份(三人同签)两种。

二、娱乐服务合同举证要点

1.权利人首先要提供娱乐服务合同,权人所收取费用的有关凭证; [2]

2.权利人还应提供所受损害的证据,鉴定结论等。娱乐服务合同纠纷的调解要点没有合同的,可提供侵如诊断证明书、鉴定结论等。

三、娱乐服务合同调解要点

1.按照行业惯例、参考经营者的广告、告示、服务承诺等,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经营者欺骗消费的应退赔多收款项。

3.服务质量差、消费者不满意的应减免服务费。

4.消费者在娱乐活动中因场地、设施等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经营者应予赔偿。

5.消费者赖账的应补交服务费。消费者侵犯服务人员,没有造成损失的,应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6.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允许未成年人参加不适当的娱乐活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主张合同无效、要求经营者退还服务费的应支持;不适当的娱乐活动给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经营者应负赔偿责任。

7.在娱乐合同的调解中,应注意赔礼道歉这种民事责任方式的运用。

娱乐服务活动场所都具有比较高的组织性,并且具有很强的享乐性,而在娱乐场所内部也分为了很多的等级和层次,代表着不同的消费水平。有些娱乐服务活动的进行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也必须按照流程来进行。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合同
      一、婚内出轨离婚财产分割合同怎么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男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


·合同一方丢了该怎样办?
      如果一方当事人失去合同,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如下:如果双方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而败诉,则可能无法提供合同,从而无法证明双方的协议,从而无法有效地保护双方的权益。2. 另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而损失方不能证明另一方私自变更,从而严重影响了损失方的合同权益。合同一方的损失不影响合...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订立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


·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标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


·加盟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加盟合同违约要怎样进行赔偿呢,其实在法律上严格来讲,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加盟合同它也属于一种普通的民事合同,按照我们国家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产生的违约金一般是由双方的当事人在填写合同的过程中提前商量好了的。履行合同期间,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规定,那么就需要向另一方赔...


·合同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合同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一、合同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1、合同生效以后,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所签的合同条款不清、或合同的内容存在漏洞时,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取得联系。 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对合同所欠缺的内容予以协商、弥补。对双方约定不清的内容进一步地澄清、完善,...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


·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抗辩权是抵抗债权人,或者对方当事人要求自己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般是与请求权一起出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三种不同的抗辩权,这些抗辩权不仅是名称不同,行驶抗辩权的前提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来说,这些合同抗辩权的前提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中的三大抗辩权的前提 在合同履行中,...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一、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


·两份合同合并诉讼可以吗
      两份合同合并诉讼可以吗?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条是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2、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