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
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等同,但严格意义来说,经济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类,而经济犯罪则属于刑事犯罪类,两者所属类别不同, 所对应的责任也不相同,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下面就简要介绍一下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区别。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表示,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人民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要严格审查、严格标准,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造成冤错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当天上午新闻发布会上,颜茂昆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第六条规定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经济犯罪处理。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还是坚持问题导向,因为在实践中确实存在一些地方把正常的经济纠纷当做经济犯罪来处理,甚至导致发生冤错案件,对这个问题社会反响是比较强烈的。所以在《意见》中专门规定了这一条。总的原则是追究刑事责任,一定要特别慎重,特别严格。刑法有一个“谦抑”的原则,对经济交往中发生的行为不宜轻易地进行刑事追究或者动用刑罚措施。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司法机关应该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对这种行为依法宣告无罪。这也符合严格司法的要求,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要严格审查、严格标准,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说只要起诉就定罪,只要起诉就判刑,人民法院还是要发挥审判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严格证据标准,严格定罪标准,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造成冤错案件。最高人民法院29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应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原则,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同时,要依法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司法政策和机制建设三个方面,用十七个条文,对相关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要求,人民法院既要依法惩治侵犯国有、集体资产的犯罪,也要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以及侵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财产权益的犯罪。《意见》明确,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指出,近年来,针对民营企业家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存在超标查封、错误查封、不按法定程序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此次《意见》提出要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颜茂昆说:“要求查封、扣押、冻结一定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够超越法定的范围、法定的对象、法定的程序。一定要讲究司法的效益,要以最小的成本、最小的代价来实现我们的目的,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个人违法不能牵连企业财产,企业违法的,不能牵连个人财产。处理违法所得也不能牵连合法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把正常的经济纠纷当做经济犯罪来处理,甚至导致发生冤错案件,引发社会强烈反响。颜茂昆表示,此次《意见》中专门设立规定:应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经济犯罪处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一个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一个是严重侵害社会的行为,他们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一样,这两者如果不加以区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实践中发生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导致了冤错案件的发生。人民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要严格审查、严格标准,要发挥审判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坚决防止造成冤错案件。”为依法处理好历史形成的产权申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意见》中相关规定,专门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办案范围和工作重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滕伟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应坚持实事求是、平等保护、依法纠错、纠防结合等原则,做好相关案件的纠正工作:“对改革开放以来做出的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以及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犯罪的生效裁判,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要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审查,认真甄别。注重查清案件事实和焦点问题,厘清相关法律政策问题。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申诉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坚决予以纠正。”经济纠纷是民法的管辖的内容,而经济犯罪就涉及刑法上的罪行和审判等,在法律实务中,将两者混淆会造成罪刑不符的后果,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要能正确判断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律师请求法律援助,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手里是掌握了公司大量商业秘密的,因此不能允许他们经营与所在公司同类型的业务,否则的话就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此时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那么我国法律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要是公民涉嫌构成职务犯罪的话,此时在满足《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则也是可能被宣告缓刑的。但就职务犯罪来看,我国规定了一些不能缓刑的情形,那到底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犯罪分子,一般不适...
·严格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决定批准?
严格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决定批准?
一、严格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决定批准?
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
·缓刑考验期犯罪如何处理
虽然可以对罪犯判处缓刑,但缓刑也是有考验期的,如果没有成功的经受住考验,那就还是要被执行原判刑罚。而针对不同的主刑,法律中规定的缓刑考验期不同,那要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犯罪如何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一、缓刑考验期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是有条件消灭刑罚的制度,当符合...
·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由于非法采矿的活动越来越多,我国法律将此列入犯罪,并予以处罚。那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构成非法采矿罪如何处罚呢?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采矿罪如何处罚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
·集资诈骗罪是法定罪么?
随着我国民间借贷的飞速发展,其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借贷的名义搞集资诈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我国对集资诈骗的打击力度也一直很大,刑法中有明确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明确条文,那么集资诈骗罪是法定罪么?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集资诈骗罪是法定...
·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跟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是高度吻合的,因为我国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秉承着惩罚跟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在实行的。缓刑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就起到着某种过渡性质的处罚措施,但是被判处了缓刑以后一般都会有一个具体的执行期,有些人对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就是比较疑惑的。
一、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
·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
一、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什么?区分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关键是以谁的名义进行行贿,以及行贿资金、财物的来源。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利用单位的资金、财物给予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行贿。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两罪极其...
·故意杀人罪赔多少钱
故意杀人的可能会直接导致对方的死亡,当然也有可能造成重伤,然而在不同的伤害结果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不同,而对受害人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故意杀人罪赔多少钱,仅供参考。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
·单位能否构成诈骗罪的主体?
一、单位能否构成诈骗罪的主体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单位犯诈骗罪,但高管人员以单位名义,为谋取单位利益实施诈骗行为屡见不鲜。作为单位负责人,为单位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可以说,高管的行为是单位行为。但法律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诈骗罪的主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
·职务侵占罪公安不管吗
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要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