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租增值怎么处理?
我们知道如今的房价在不断的增长,增长的速度快到很多人是无法预料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很多问题就是离婚财产分割的复杂性,在离婚的时候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如果出现了增值的情况就要依程序来进行处理,那离婚房租增值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租增值怎么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法院可以将该房产判给男方;同时尚未还完的贷款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如果房子判给男方,你可以得到的补偿是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二、存在的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然而问题就在于,当当事人提出法条中规定的“相对应的增值部分”怎样计算时,我们不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因为最高院一直未对这一细节作出解释。司法实践中,对于房产增值的计算方式法院之间的判决也不尽相同。
三、解决对策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就得到增值部分了。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夫妻还贷部分除以房屋的实际总房款,即房屋购买价格与已偿还给银行的利息之和,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则为夫妻共同分割的部分,减去还贷部分即使增值部分了。此种计算方式与第一种计算方式不同在于对房屋总价款的认定上,前者将离婚时未归还的银行贷款利息纳入了房屋的价值当中,而本计算方式则认为未归还的利息最终归银行所有,不是房产本身的价值,故不能将其纳入到房产价值当中。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还贷本金除以房屋当时购买价即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房产购买价比例,再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即可以得到夫妻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此种计算方式单纯以房产价值作为计算基数,并没有将银行还贷部分纳入房产价值当中。
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此种计算方式是以双方结婚的时间节点为基础计算,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一方购房之后很多年才结婚,也就是说在购房和结婚两者中间还可能有一段空挡,而这样一段时间房产增值应算作产权登记一方个人财产的增值,而非产权登记一方对此没有任何贡献价值,故不能获得这段期间房产的增值。从这个角度来讲,似乎第四种计算方式比第三种更科学一些。
第五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此种计算方式看似与第一种计算方式和第四种计算方式相类似,但实际上是有区别的,此计算方式也是以双方结婚时间节点为计算基础,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所占实际房屋的比例,再乘以从结婚到离婚房产的增值情况即获得夫妻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增值。
第六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如首付、税费、装修、已还贷款等)×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用夫妻还贷部分除以已经花去的购房成本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据整个购房成本的比例,在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后减去还贷部分,即获得增值部分。但因为该计算方式将税费、装修等购房成本均纳入其中,而实际上房产随着时间的延长会不断增值,但税费是固定不变,装修部分不但不会增值,相反还会贬值。所以虽然有人认为该种计算方式对产权登记一方有利,但因为原理上分析不够合理化,所以实践当中这种计算方式运用的比较少。
第七种计算方式:夫妻共同还贷增值部分=房屋总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个人还贷增值部分,其中:
房产总增值=房屋当前市场价-房屋购置价
首付款增值部分=首付款÷(房屋购置价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个人还贷增值部分=个人还贷额÷(房屋购置价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此种计算方式最为繁琐,但实践中也因为这种间接计算公式中的参量都比较容易确定,反而相对来说争议更少,所以运用起来也比较常见。
离婚的人数在近几年逐渐在增多,很多人的离婚案件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的财产比较多,两个人无法通过商议的方法来解决,最后只能依靠法院来进行判决,法院也是依据法律来公平判决。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
房屋出租权是不是使用权?房屋出租权是可以认定为使用权的,房屋承租权是房屋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是日常生活中不动产交易的一种主要形式。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分为住宅用房租赁和非住宅用房租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性质....
·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众所周知,购买期房有很多优势,但同时它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较容易出现一房二卖、面积误差、质量瑕疵等问题,对于买受人而言,一旦涉及到这些,首先考虑的就是如何退房的问题。那么具体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的期房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一)商品房...
·最近几年,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房价也有
最近几年,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房价也有较大的涨幅。为了抑制过热的房地产行情,成都市出台了限购政策,这个政策主要影响的就是二套房的买卖。对于成都市民来说,很有必要了解下相关内容。那么,成都二套房新政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成都二套房新政是什...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在以前的法律规定中是比较模糊单一的,以致在离婚的时候会经常出现夫妻双方为了房产扯皮的情形,现在新的民法典有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
·武汉房产纠纷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房产纠纷是伴随房产交易而来,武汉由于近年来发展迅速,更多居民面临着更多的房产交易活动,当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房产纠纷。那么针对武汉房产纠纷的处理办法是什么呢?有哪几种?我们给了以下的解决方法。
一、房改房的产权纠纷的处理方法
对于房改完毕已办理了产权证,明确产权关系的纠纷,法律...
·房产抵押合同的范本?
房产可以说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了,很多在人在出现经济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将房产抵押出去。但是,抵押房产是需要一个凭据的,这就是房产抵押合同。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房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码 。
(如为单位的...
·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
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办理委托公证,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你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你是委托人,买房人是代理人。如果现在的买房人以后卖房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外的责任都由你承担。你可...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也常以是否有房为硬性条件,由此,房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因争夺房屋而起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也就是说怎么解决房屋买卖纠纷呢?下文会告诉您。
一、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1、凡以...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房价比较高昂。刚去北京工作的人很难买到合适的房子,这时候可以用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租房子过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可以预防以后会产生纠纷。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北京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金低于市场价
当租金明显低于市...
·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处理是怎样的?
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处理是怎样的?
(一)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
1.产权登记出资方:共同财产,首付款视为夫妻共同债权,出资方配偶对支付方进行补偿。若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房屋属个人财产。
2.产权登记配偶或双方:出资行为是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适当考虑对方款的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