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房的房产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是属于国家为了解决公民住房问题和发放福利的一种公产房。所以关于公产房的产权分配问题,在使用的时候和其他商品房是有所区别的。在某种情况下,公产房继承也是有所限制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公房不属于公民死后遗产的范围。继承是指继承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那些虽然归被继承人生前占有但其并无所的财产,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其次,承租权不能继承。房屋租赁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将出租的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承租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出租人交纳租金,占有、使用房犀,并在合同终止后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承租人依合同所享有的承租权在内容上只包括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而不包括处分权,这是基于对出租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而决定的:当承租人死亡时,其承租权随合同的自动终止而消灭,不能由继承人继承,如果继承人希望能继续租住该房屋,需要其与房屋所有人另行订立租赁合同。
实践中,公民承租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的房屋,有两种情况:
第一,单个公民享有承租权,承租房屋的□的是为了自用,别的亲戚或家庭成员并未使用或很少使用该承租的房屋。这种情况下,作为承租人的公民死亡时,其承租权自行消灭,不发生承租权的继承问题。如果承租人的继承人意欲继续承租该房屋,就需要他以自己的名义,按照有关房屋租赁法规的规定与房屋所有人或国家房管机关订立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全体家庭成员共同享有承租权。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屋租赁合同载明的承租人通常只是户主一人,但实际上承租房屋的是同户主共同生活的仝体家庭成员,他们对以户主名义承租的房屋享有共同占有、使用的权利,ifll户主只不过是全家的代表而已。这种情况下,当户主或其他家庭成员死亡时,对其他仍生存的家庭成员来说,仅仅发生承租权主体减少的问题,并不发生承租权消灭的问题。因此,当房屋租赁合同上载明的承租人死亡时,如果租赁期限未满,出租人无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原租赁合同,从而损害其他家庭成员的承租权。
二、承租人子女能继承公房吗?
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因此,公有房屋使用权不得随意处置,不能通过赠与、转让等协议方式进行处分,公有房屋使用权需要流转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由于公有房屋使用权不属于个人财产范围,因此如果使用权人去世,只能按照规定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继续承租。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上文所提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首先公房属于国家的公共财产,不属于公民死后遗产继承的范围。夫妻双方离婚公房的继承问题,我国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另外您在解决此类问题的时候,如果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二)项规定,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
·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买方虽然还没有取得产证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对债权进行转让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也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能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同时,我们要知道,期房的转让是有风险的。那么,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让期房的...
·一、二手房出售违约金是多少?
一、二手房出售违约金是多少?二手房出售违约金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有些合同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附生效条件的,但在合同生效前,买卖双方可能已经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对这种情况在合同中可这样约定:本合同生效前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定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1、出卖人主体不当导致的合同无效。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不具备开发主体资格;二是,出卖人没有销售资格。前一种情况主要表现为出卖人没有开发经营房地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二手房通常是指那些已经实际被居住使用过的房屋,对于这类的房屋
二手房通常是指那些已经实际被居住使用过的房屋,对于这类的房屋虽然可以知道房屋的质量情况如何,但如果想要出售的话,可能就不怎么卖的起价了。对于普通人来讲,想要出售自己的房屋,首先需要作出一个估价,那二手房交易估价一般是在什么时候进行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
·公房不能立遗嘱是法律规定的吗?
公房不能立遗嘱是法律规定的吗
不可以。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上述的公民...
·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还是想要选一套比较好的房屋,这样日后自己住的舒心,也不会产生太多的麻烦。而中国人在选房的时候比较讲究,对房屋的户型要求也相对较高。那通常选择房屋户型的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房子的户型好,晴朗的天气,白天所有房间不需要开灯,光照也充...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对于房子本身来说,只要购买了那么就是一辈子归其所有的。现在也有人在投资商铺,那商铺产权一般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铺产权是多少年
1.根据中国城镇国有...
·农村无证房屋如何确权?
农村无证房屋如何确权?
1、房屋能否办证要根据你建房的具体时间来确定:
一是1982年前建好的房子,必须凭镇、村、组(俗称三级)出具的“权属合法、四至清楚、无权属争议”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依不同类别仍需到现场进行不动产登记公示,公示期...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的标准是什么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由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组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
·起诉离婚房产自行分配规定有哪些?
离婚在如今变得越来越普遍了,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升高,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在财产中份额占比最重的就是房产分割,婚姻法中有关于房产的分割说明,那起诉离婚房产自行分配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