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七级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中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要做工伤鉴定,鉴定等级出来后要求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工伤事故赔偿,很多人想知道工伤赔偿的内容。那么,工伤鉴定七级赔偿标准2017年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三、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七级的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工作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社会保险和企业给予一次性赔偿,七级赔偿标准为基础的4倍。工伤鉴定七级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具有双重劳动关系,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及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
·个体户工伤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个体户工伤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个体户工伤是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赔偿,对于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吗?
一、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公司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
·发现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
在工作中我们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离职,此时需要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对我们重新就业时非常重要的,因此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的信息要求准确无误。可是当我们发现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
现代社会,很多事故都会在我们的不经意之间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就是其中一种比较严重的事故,因为工程质量,它严重的威胁到人们的安全,健康。当然,只要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问题就会进行处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
·劳动法中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
劳动法中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单位,但是也不是无限度地体谅,单位要确保员工工资为首位考虑要素,确实是无法继续经营,要考虑如何妥善安置。(二)如果是主观原因欠工资...
·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想知道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报工伤鉴定并获得赔偿对于我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帮我们免于一笔巨大的开支,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
单位诽谤员工的处罚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对网络信息诽谤案的构成要件和诉讼方式做出规定...
·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给排水工程,指的就是用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它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是有很重要的作用的。如果给水工程出现问题,那么对于人们的生活、生产将会产生严重影响。如果排水工程出现问题,在下雨过程中容易造成城市洪涝。因此我们将针对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的区别主要是劳动纠纷的要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所以劳动仲裁是法院起诉的前提。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根据我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只有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