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是什么?

如今的楼房已经不再是过去单纯的土质或者木头结构的房屋,所以人们在判定房屋是不是达标时不仅要房子内部设施质量,还必须同时看屋面是否出现类似漏洞这样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问题。下面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是什么?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
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按不同屋面防水等级进行设防。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03 50345 的有关规定。3.0.2 施工单位应取得建筑防水和保温工程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3.0.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 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査和记录。3.0.4 屋面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施工单位应掌握施工 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屋面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3.0.5 对屋面工程采用的新技术,应按有关规定经过科技成果 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施工单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 用的新技术进行工艺评价,并应制定相应技术质量标准。3.0.6 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 标准和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误行政主管部门 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3.0.7 防水、保温材料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设计要求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并应 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2 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 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验收 记录;3 防水、保温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材料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的规定。材料进场检验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 度,并应提出进场检验报告;4 进场检验报告的全部项目指标均达到技术标准规定应为 合格;不合格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3.0.8 屋面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 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3.0.9 屋面工程各构造层的组成材料,应分别与相邻层次的材 料相容。3.0.10 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 职人员检査的“三检”制度,并应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 施工完成后,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并应在合格后 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0.11 当进行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应对屋面已完成的 部分采取保护措施。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保 温层和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而保温层和防水层完工后,不 得进行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等有损屋面的作业。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 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往往总会有很多人会忽视以屋面工程为代表的细节上的优劣问题,而这些细节却是直接关系到总体房屋质量是不是符合标准的重要因素,而不达标的屋面设计会大大减缩建筑物的整体寿命长度。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


·童工是什么意思,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您知道童工是什么意思吗?这可不是很多人以为的未成年工,法律规定未成年工的年龄是16周岁到18周岁之间,但是这阶段并不包括童工。对于童工,国家是禁止单位招录的,那么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童工是什么意思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终止了?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终止了?不需要;公司名称变更或者公司股东变更的,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变更。如要变更,需要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签3年被辞退就一定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签3年被辞退就一定有补偿吗?不一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过程中崴脚的,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代工厂同意贴标合同书合同中应当包括: 1、双方的姓名和地址; 2、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贴标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


·工伤认定结果未认可怎么办?
      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我们都知道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等结果出来后在提出相关赔偿。但有时候,相关企业不认可工伤认定结果。那我们就应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结果未认可要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


·劳动仲裁经济仲裁的区别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经济仲裁的区别都有哪些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二、保俭中误工费的收入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