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国家,根本利益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人们当家做主是我们永远的目标和追求。对于一些条件不允许监禁的犯罪违法分子或者被告嫌疑人,我们会采用监视居住的方式来限制其行动。那么,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机关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在其住处或指定的区域,不准其擅自离开,并对其行动予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法律规定
刑诉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刑诉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证据还不充足的;(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75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的要求。
三、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以上就是关于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新刑事诉讼法出台以后,不能说完全完善,但是旧法中也必定有一些可以借鉴的部分。其中关于监视居住就是一个争议。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相关网站,会有专业人员为您竭诚服务。


·马鞍山贷款无抵押担保的流程
      马鞍山贷款无抵押担保的流程 一、 无抵押贷款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 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跟...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吗?
      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吗?一、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吗?代位权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行使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也就是...


·债权转让规避债务应该怎么办
      债权转让规避债务应该怎么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债权转让的行为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在现实情况下,当企业发展不顺导致破产时,企业可能不仅自己倒闭甚至会欠下很多债务。法院对资不抵债的企业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而所有债权人都可依法参加破产程序组成债权人会议行使其职权。那么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


·解除债权债务协议条件有哪些?
      解除债权债务协议条件有哪些? 一、民法典上规定的解除债权债务合同的条件 1、《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


·有朋友欠钱总不还怎么办
      有朋友欠钱总不还怎么办?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赖应该收集证据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


·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的个人之间在涉及到借款问题时,也会约定一定的利息。而这个约定同时又必须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否则将得不到支持。那在实践中,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呢,换言之,怎样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怎么约定利息 ...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
      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什么一、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 (一)通知书的制作适用问题 执行到期债权,一经立案,即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值得注意的是,该第三人不是该案的当事人,而是该案的案外人。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


·变更合同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合同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一、更合同价款的调整的程序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