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现如今由于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没有进行过婚检,导致在婚后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生理缺陷,此时木已成舟双方已经是夫妻了,要是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缺陷的话,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换言之,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婚姻法》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结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法律仍保护这种婚姻关系。但是,结婚时不知对方有生理缺陷,而且经过医治无效,导致感情破裂的,本人坚决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这是符合《婚姻法》关于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法律规定的。
二、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可. 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两个必须要件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因关于分居的举证比较困难,一般要双方共同认可。分居两年并不能自动离婚,它只是判断离婚的一个因素,离婚只有通过民政部门登记或者法院诉讼离婚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此时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若生理缺陷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夫妻婚后生活的,那此时可以构成离婚的理由。当然若对方的生理缺陷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则这样的婚姻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


·“善意”的证明责任分配
      从当事人的立场来看,证明责任可以被概括为,当某个事实存在与否不明确时,某一方当事人将承担以该事实为要件的、于己有利之法律效果不获认可的危险或不利益。这种及于当事人的危险或不利益就是所谓的证明责任或举证责任。由该定义可知,证明责任分配到哪一方,将很可能影响到裁判的结果。关于不动产善...


·双胞胎抚养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婚姻当两个人的爱情受到了不信任以及有错误存在时,夫妻双方会选择离婚的处理,一个孩子的时候好处理,但是有双胞胎的时候,双胞胎抚养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双胞胎抚养权是老百姓们不得而知的问题,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法律对于子女抚养的处理 人民法院...


·要告丈夫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要告丈夫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


·子女过继怎样才算是合法?
      子女过继怎样才算是合法?形成合法收养的条件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三)如果被收养人...


·小孩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小孩离婚抚养费怎么算?离婚抚养费的数额在法律中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根据支付的一方收入决定。抚养费及支付子女的生活学习等必需费用,其他费用如旅游不予支付,若拖欠抚养费,可上诉处理。离婚时双方协商决定抚养费数额与给付时间后履行协议。有法律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离婚案件中确定...


·离婚出轨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出轨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事故时有发生,受到伤害的一方理应得到一定的损失赔偿,有时候一起案件甚至会损害受害人的一生。如果受害人有抚养人的,那么肇事者就应当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即人身损害抚养费。那么,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被扶...


·一、失业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一、失业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没有工作不是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


·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比较打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议是比较大的。那么法官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是以什么为标准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


·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什么证据
       诉讼离婚的时候,可能当事人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争议,那么此时也就只能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了。而此时若诉讼离婚要孩子的话,就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有利证据才行,不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小。那到底此时要提供什么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要孩子要提供...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是男女没有离婚的话,那么一般是共同来抚养子女。但如果男女离婚的话,就有可能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此时对于女方来讲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给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在短期内是难以愈合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