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有何作用?
法院审判阶段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事实情节并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此时公诉人(检察官)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将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律师则恰恰相反,将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和观点。有没有违法行为?这个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有没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什么样的判决才算公正的?律师将依靠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敏捷的思维,捕捉每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及时向法庭提出。
实践中,虽然很多法院大多会居中裁判的,但时常会不自觉的站在公诉人的一边,至少有这种心理倾向。庭审中,被告人处于被审判的地位,尽管法庭允许被告人自由陈述,但多数被告人不能也不敢放开手脚为自己辩护,甚至害怕最终辩护不成反而落个认罪态度不好,不愿接受法律的制裁的结局。而律师则没有这样的顾虑,他在法庭上将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说的话,律师完全可以代替他说出来。
一、律师在一审审判阶段的工作:
1、阅卷
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等。缺少上诉材料的,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
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应当了解以下事项: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2)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定、酌定情节等;
(3)被告人无罪、罪轻的事实和材料;
(4)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的自然情况;
(5)被害人的自然情况;
(6)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的合法性、完备性;
(7)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的资格、鉴定过程与方式以及鉴定结论和理由等;
(8)同案被告人的有关情况;
(9)有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本身及证据之间的矛盾与疑点;
(10)有关证据能否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有关情况,有无矛盾与疑点;
(11)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www.njLawyer.cn。
2.会见和通信。
律师会见被告人时,应注意了解被告人的陈诉和辩解,发现、核实、澄清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中的矛盾和疑点,并重点了解一下情况:
(1)被告人的身份及其收以起诉书的时间;
(2)被告人是否承认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
(3)指控的事实、情节、动机、目的是否清楚、准确;
(4)起诉书指控的从重情节是否存在;
(5)被告人的辩解理由;
(6)有无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事实、情节和线索;
(7)有无立功表现;
(8)有无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
3.法律帮助.www.njLawyer.cn。
律师可以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4.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等情形,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律师发现审判机关有侵犯被告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被告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6. 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案件
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7. 出庭准备
开庭前律师应向法庭了解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情况.www.njLawyer.cn。如发现有位于通知或未通知到的情况,应及时与法庭协商解决。
律师应了解公诉人、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律师发现案件审理违反公开审判规定的,应向法庭提出异议。
刑诉法规定,法院应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辩护律师。
在开庭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包括律师在内的诉讼参与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8. 法庭调查
法庭对被告人的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核对有误,可以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辩护律师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被告人发问后,经审判长许可,可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不承认指控犯罪的,应问明情况和理由
南京律师网。
公诉人以威胁、引诱等方式讯问被告人或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
辩护律师对指控方的出庭证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可以从一下方面进行质证:
(1)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2)证据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3)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4)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5)证据前后是否有矛盾。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证据及时发表意见
南京律师网。必要时,可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9.法庭辩论
控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后,辩护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南京律师网。
辩护律师可以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10.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二、二审阶段辩护律师的作用:
1. 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检讨一审辩护方案和辩护观点,重新拟定辩护思路;
2. 会见被告人,交流一审的是和二审辩护思路,了解还没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 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 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 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领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时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工作。
三.死刑复核阶段律师的作用
刑诉法规定,从2013年起,最高院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见死不救犯法吗,会判刑吗?
见死不救犯法吗,会判刑吗见死不救是否构成犯罪见死不救,如不负特定义务,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道德上的谴责。但如果故意见死不救的人负有以下义务,如果他违背了该义务,那么这种情况下故意见死不救就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如警察负有保护人民责任,不能见死不救;职务或者...
·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认定标准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指的是一些国有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利用他们的职务之便,自己或者为其他人再经营一些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从中可以谋取巨大的非法利益。这种数额巨大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的话将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都会处以一定的罚金。对于非法经营同类...
·诈骗罪诈骗多少钱可以判无期徒刑
诈骗罪诈骗多少钱可以判无期徒刑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就是诈骗数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作为我国司法审判当中的一种重要的刑罚,其主要的特征就是会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终身自由,在我国司法量刑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
·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什么?
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什么?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有的人虽然自己没有吸毒,但却在其住所发现了私藏的毒品,对于这样的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非法持有毒品罪。既然被认定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就要对行为人做出处罚。那么此时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非法持有100克大麻判刑多久
非法持有毒品罪...
·如何构成入室盗窃罪 入室盗窃未遂怎么判
对于入室盗窃的行为,其实在我国并不会单独的构成什么入室盗窃罪,这仅仅实属于盗窃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犯罪手段,当然,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在进行了入室盗窃的情况下,其实可以直接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然后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此时如何构成入室盗窃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构...
·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怎么处理?
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大多数都涉及了巨额的财产或者其他资产,对于这些财产,在抓获罪犯之后一般都会立马依法查封,以免被漏网之鱼的其他犯罪同伙转移走。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后,这些财产都是怎么处理的呢?一、刑事诉讼法查封财产的处理办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及...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涉嫌构成罪,肯定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是非法损害...
·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实践中,只要与毒品相关的行为,您部分人都以很自然而然的以为属于犯罪行为。其实,这样的看法太片面了。就拿吸毒来讲吧,这仅仅是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到犯罪的地步。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吸毒是否属于犯罪行为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属于犯罪行为吗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虽然在很多方面,我国是给予了精神病人特殊保护的,但这并不代表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时候,也一律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要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此时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该怎么承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