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录员工后,都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的时期,劳动者也可以在试用期内考察用人单位。那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后,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包含试用期?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包含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首先,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次,即使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要辞职的话,应当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是上面介绍的8中情况。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遇到被用人单位随意辞退的情形,此时单位的行为构成了违法,那么劳动者就可以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因此,在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也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才行。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


·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一、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
      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一、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进行处罚吗? 可以对责任人进行依法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


·劳动合同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公路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都说哪里有了公路,哪里经济就会随之发展起来,公路,对于人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人们的生产生活,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流往来等都离不开它,是个惠民的工程。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说法,先修路后发财。公路对于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项目。那...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件及证据材料?
      因为变更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为维护劳动权益,劳动者可以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如果跟对方协商、调解甚至投诉等都不能解决,并且争议较大,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这时候就要确定劳动仲裁的证据材料。   实际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领取两份薪水,这种在法律上面称为双重劳动关系。对于双重劳动关系,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因为机器设备老旧等因素导致工伤事故。那么双重劳动关系如何申请工伤认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双重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应该严格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应该严格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要是有一方违反了法律中的规定,那么就会被追究责任。那到底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什么责任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什么责任 ...


·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当事人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劳动争议有不少,有些是因为工资问题,有些是因为被辞退的问题等等。那么,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应该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如何申请劳动纠纷仲裁 1、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辖区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维权等有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辖区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维权等有关问题为有关部门提供帮助的公益性人员。并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通过严格笔试、面试程序经过激烈竞争,才能走上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这个岗位,而且不同地区的工资待遇也不一样。下列就是由提供的咸阳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的有关信息。 一...


·北京劳动仲裁判决多久时间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然而您可能都很难分清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人事关系及雇佣关系之间的区别,甚至有的人认为它们是等同的可以通用。那么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区别与劳务关系有什么不同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概念以及区别,供您学习。 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区别与劳务关系之...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