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怎么约定

很多劳动合同中都有试用期方面的条款约定,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讲,这个试用期其实也就是相互之间进行考察的一个时期。但这个期限也不宜过长,否则的话就会损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该怎么约定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怎么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用人单位能否延长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就是禁止用人单位内部换岗后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考核一名职工是否符合用人单位需求的考察期。这意味着职工不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试用期满后,换岗不能再约定试用期,更不能在新的所谓试用期内以不符合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员工的试用期满之后延长试用期的行为是违法的。
对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进行约定,其实主要就是约定试用期的具体时间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的权利义务等等。其中,对于试用期的期限需要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确定,法律规定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相信您都知道,女职工是比较脆弱的,尤其是在三期的时候。这个时候,法律方面也会对女职工的权益做出相应的保护。在国家规定的法规基础上,江苏省又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全部内容。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女职...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会计处理是多少(1)经劳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会计处理是多少(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


·劳动合同法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有哪些?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即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之为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指导和监督当事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全面完成合...


·劳动合同变更的方式
      劳动合同变更的方式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1、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 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2、 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


·入职不签合同对员工来说怎么办?
      无论我们从事什么职业,在进行就职之前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对我们自身劳动权益的保障,没有这份劳动合同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就失去了一定的保障。所以,我们在就职之前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入职不签合同对员工来说怎么办? 一、入职不签合同对员...


·工作合同到期仍在上班的怎么规定的
      工作合同到期仍在上班的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


·劳动关系转移15天后有经济补偿吗?
      很多工作单位会向其他公司输出劳动力,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到另一家新用人单位,此时需要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会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很多人想知道劳动关系转移15天后有经济补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 将员工的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又称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劳动者因为劳动争议的纠纷去保护自身的合法的利益,而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一种时效制度。具有一下特征: (1)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具体内容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也越来越高,比如在工作当中,作为劳动者的我们,也越来越了解国家关于劳动者的权益所制定的一些法律常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此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


·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现如今工伤越来越常见,而且工伤也分很多种,每种工伤的鉴定结果就不同。工伤简单的来说 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 伤害。那么如果是脚踝骨折呢?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你知道吗?我们一起来看。 一、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仕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书可以是个人书写,也可委托律师书写。...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