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是有可能被同时宣告缓刑的,但此时也不能高兴太早,因为会有一个考验期。那么在实际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详细内容,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都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而在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只要未超过追诉期限,仍应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漏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新发现的漏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按照以上规定,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无论是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没有判决,还是有严重违法行为者可能成为撤销缓刑的条件。此外,刑法第72条2款还规定,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不论缓刑是否撤销,被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以上五个方面的立法规定,构成了我国的缓刑制度。纵观我国的缓刑制度,笔者认为其框架基本全面,但有些规定略显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且立法用语的使用、立法限定范围的界定上有待规范,对缓刑考察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特殊情况下缓刑如何适用
1、行为人犯数罪时缓刑的适用。数罪并罚与缓刑并不排斥,只要行为人被数罪并罚后决定执刑的刑罚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在行为人犯数罪场合下应当慎重适用缓刑,因为行为人犯数罪是不宜于缓刑适用的犯罪情节,但是,慎重适用缓刑并非不适用缓刑,缓刑适用除考虑行为人犯数罪这一情节,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果犯罪分子所犯数罪时间差距比较长,其他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较突出,有立功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总之,不能认为一个人犯数罪就认为不能适用缓刑,缓刑能否适用关键是看犯罪人的综合情况是否全部具备法定的适用缓刑条件。在犯罪分子犯数罪场合下缓刑的适用,应是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而后针对执行刑宣告缓刑,并确定缓刑考验期。因此,对数罪适用缓刑应以数罪并罚原则决定的执行刑为基础,不能以每个罪分别判处的宣告刑为基础。2、行为人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时缓刑的适用。行为人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时,可以适用缓刑,认为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的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实际上,剥夺政治权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于那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二是根据某些犯罪的特征附加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在前一种情况下,固然不存在适用缓刑的问题,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又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完全可以成为缓刑的适用对象。3、行为人被处以罚金刑时缓刑的适用。行为人被判处罚金刑的时候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将规定对罚金刑所具有的弊端与合理之处相比,我们认为利大于弊,对罚金刑适用缓刑只要正确运用,并不至于损害刑法的权威和和公众对刑法的信任。对罚金刑适用缓刑具有特殊的预防功能的作用则可以大大降低犯罪人再次犯罪的比例,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犯罪本人不能实际缴纳罚金,其家属只好带其缴纳而导致的株连无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是需要严格遵守的,不然的话在缓刑执行过程中就有可能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当然,要是在缓刑执行过程中罪犯又犯新罪或者发现了漏罪的话,则此时也是要作出想要处理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名
      我们每个人的个人信息对我们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一般是不希望别人泄漏出去的,如果是符合一定的事实,泄漏个人信息,是可以认定为犯罪行为的。而且,我国也是出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名的量刑的标准,来进行量刑,那么,都是有哪些标准呢?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名如何定罪量刑? 针对上述...


·当事人下毒未遂构成犯罪吗?
      当事人下毒未遂构成犯罪吗?下毒未遂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也要坐牢。因此首先必须对下毒这个行为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还是其他罪名作出判断。如果下毒是以不特定的多数人为目标,比如在饭店里下毒,在河流水井等引用水源里下毒,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种情况下,只要实施了投放的行为即构成既...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


·拘传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什么
      尽管说我国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具有一定的权利,但是其权力在行使的时候,也是受我国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的.比如刑事案件在侦办过程当中,要求对案件有关的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我国公安机关的侦办,有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拘传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什么? ...


·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我们都知道,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到一定的程度的,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5000元以上,则可以进行立案,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


·单位犯罪未指控的情况如何处理?
      众所周知,在我国犯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根据主体的差异所施以的惩罚标准也有所不同。在单位犯罪的诉讼过程当中,一般需要对单位主体或是个人提出指控。那么单位犯罪未指控的情况如何处理?针对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的分析与说明。 单位犯罪未指控的情况如何处理? 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


·刑事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 一、刑事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是什么? 除了刑诉法第34条的规定以外,《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也对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作了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当行为足以使他人产生性欲的情况下,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猥亵罪。而要想以此罪进行处罚的话,则还需要了解清楚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区分猥亵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 (1)行为对象必须是己...


·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犯罪的方式比价多,很多人为了避免自己违法,往往自己不动手而是教唆他人犯罪,不过传授他人犯罪方法也是犯罪的一种,只要符合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达到立案要求的,就会按照刑法规定的量刑,而且我国有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在制裁传授犯罪方法罪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制裁。 一...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是犯罪,造成损伤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