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

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 一、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
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的自愿行为,如果发现合同上有自己不满意的条款,双方可以商议更改条款,或者拒绝鉴定合同。任何人不能强迫合同向对方签字或者盖章,否则该条款或合同无效。
二、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要正确适用该条,关键在于正确解释该条违约的性质。
该条规定的违约金属于约定的违约金,而不是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争议。但该条规定的违约金性质上是属于赔偿性违约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亦或二者兼有,则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大多数学者认为,该条款规定的违约金,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违约金为原则的。理由是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减,违约金是对损失额的预定。
另外合同法解释二还有规定,条文如下:
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我们对“合同发现有违约金可以不签吗”问题的回答。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是一个十分正常的行为,也是合同法中允许的,目的在于防止双方有违约行为的发生。违约金一般是有其上限的,如果对违约金不满意是可以拒绝签订的。

·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
      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其特征是怎样的? 对于抗辩权,相信您多少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抗权,有很多不同的种类,其中合同的抗辩权就是这一类,并且应用是比较广泛的。对此,可能很多人会产生疑问,什么是合同的抗辩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给您详细的进行介绍一下,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网站推广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网站推广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如今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维权凭证就是合同,在法制化社会中需要很好地解决问题就需要进行签订一定的合同协议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在网络时代的现在在推广方面上同样需要签订合同来确保自己 的利益,那网站推广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挂靠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挂靠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行业和职业。在进行公司经营时候,不可避免的需要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公司经营过程中,我们也会遇到挂靠合同,那么挂靠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本站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范本,供您参考! 被挂靠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一、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


·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在产品质量纠纷和买卖合同中,基本内容都包括当事人对于买卖产品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的约定。因此,产生纠纷时,也不外乎就是在产品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这几个方面商议不妥或者是有意外情况发生导致合同履行发生问题。那么...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一、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 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涵内容 1、...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着合同的签订已经履行等相关情况进行的规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合同法》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法律,因此,他都想要知道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


·如果合同就签一份可以告他吗
      可以,合同份数少这个事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只要合同内容不违法流程不违法,合同就有效。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一、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民法典》,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


·合同法撤销权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法撤销权效力如何认定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得我们在民事交易过程中,更倾向于选择签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我们基于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合同,损害自己的权益,此时若想行使撤销权,合同法里关于撤销权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呢。为了解决这一困惑,“”在此为您解答关...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