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

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


房地产仲裁机构可受理的房地产争议案件


1、房屋买卖的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


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


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争议,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如:影响房屋的安全完好、通风、采光、滴漏水和上下水的正常使用等。


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


二、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活动应遵循哪些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房地产纠纷,应当双方当事人事前或事后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此外,仲裁委员会受理房地产纠纷也应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2、一裁终局原则。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房地产纠纷,一般情况下不得就该房地产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作出仲裁,该仲裁具有终局性,当事人不得就该房地产纠纷再向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要求其他机关处理。


3、当事人协议管辖的原则。仲裁不受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的限制,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


4、诉讼法原则。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应当遵循诉讼法的一些原则。如: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仲裁人员依法回避原则等等。


三、仲裁委员会多久内受理案件?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仲裁委可以管辖房产纠纷吗,房产纠纷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当地的仲裁委员会自然有权限管辖。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提交一份房产纠纷仲裁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在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成功立案的,当事人还得交一笔费用。



·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就是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不管是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将房子分配给女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担保人只有一套房产会被强制执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民间借贷提保人有房产,经法院判决后,贷款人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担保人只有...


·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小产权房买卖的现象还是非常多的,但是小产权房买卖发生纠纷的概率还是非常高的,因为小产权房买卖风险比较大,那么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这是最节约成本和时间的解...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征收时住房和厂房补偿是一样的吗 国家为了进行公共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公共设施,需要对于一些占用公共建设的房屋进行征收,有专门人员进行拆迁。“拆迁”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是一项难题,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可能会遇到各种阻拦。政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安抚被拆迁群众,并发放合理的拆迁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银行贷款买房提前还款可以吗?
      一、银行贷款买房提前还款可以吗 其实贷款买房能不能提前还款,主要是看提前还贷值与不值,而这一关键还是由贷款人自身条件决定,如果有多余的钱而没有别的投资收益,提前还贷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更何况现在大多数银行还没有收违约金。银行加息是借款人提前还贷的动力,如果升息不断,提前还贷可以少付...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房屋拆迁补偿指的是对房屋所有人的一种物质上的补偿,并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很大程度上是我国人性化的体现,那么到底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怀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


·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买房子都不是意见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
      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买房子都不是意见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要拿出多年的积蓄,而往往还不能一次性付全款。而在买房子的过程中,自然也有不少需要注意的事项,这对购房者来讲是很重要的。那到底买房子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时注意什么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各地都存在着破旧的城区,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当地政府会要求该地居民搬迁,并且在此处修建安置房,根据规定,安置房的房价比普通的商品房低,故而并非所有人都能购买安置房,且购买居住五年后,才可以拟定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将安置房进行转让。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婚姻如果还可以维持下去,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以离婚收场。但现实中仍然有许多离婚的夫妻,无论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对夫妻财产的共同分配,特别是房产,在离婚后会由其中一方拥有。那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我们一起...


·同居关系引起的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引起的房产纠纷是现在社会经常发生的法律纠纷,在法律上对于同居关系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只是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的财产分割法律有相应的规定,对于房产来说是同居双方最大的财产纠纷,我们因此整理了因同居关系造成的房产纠纷的相关形式和分割原则。 一、同居期间房产纠纷的表现形式 1...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