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

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

一、拍卖所得土地使用权税费如何缴纳?

首先看清楚原土地权属。如果是出让土地,按转让收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殖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印花税等,有些地方还有堤围税。具体需要征询国土部门或者税务部门(收税标准是地税、执行是国土,解释权是地税)。

如果原土地权属为国有划拨,则需先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再办理转让。补办出让手续收费需咨询国土部门。

如果是集体土地,还要补办征地手续,如果是农地,还有补办农地转用手续。

现在法院处置的土地,后续手续也很多,要注意弄清楚。

要缴过户税费,税费至少有:

土地增值税:(拍卖成交价-原价)乘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

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

契税:拍卖成交价乘5%。

其它杂税。金额不大。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如何拍卖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的城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拍卖的,所得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抵押的城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拍卖后,涉及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抵押的城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拍卖必须在土地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设立的有形土地市场公开进行。

以城镇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设定抵押,已依法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不再另行申报审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需折价或拍卖的,必须在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设定的有形土地市场公开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并且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的,按标定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抵押权人可优先受偿。通知下发后,国家有新规定的,按国家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在缴纳之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相关机构先提出纳税申报,然后在根据其提示的流程,进行纳税,一般来说,税额的比例不是很高,故而一般的民事主体,都会乐意缴纳,对于那些不缴纳的行为,会受到处罚。

·商丘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商丘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商丘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


·结婚后离婚彩礼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后离婚彩礼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由...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是不可以确权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


·的果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的果树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就我国部分的果树征地补偿标准是: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养子抚养权归谁 养子女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有些夫妻由于婚后无法生育,因此就到了福利院收养孩子,这样自己的家庭也算是圆满了。但对于收养的孩子,本身就是基于一种法律行为而建立的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要是日后养父母离婚的话,对其抚养问题可能处理就比较难了。那一般养子抚养权归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养子女抚养权...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 公司法明确规定,注册公司是需要提供一个办公场所的地址的。对于刚毕业的创业者来说,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所以需要对外租赁一个办公场所,租赁时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份公司注册地址出租协议范本供您参考。 公司注册地址出...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地处我国长江流域,河流密集,很多农民都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鱼塘。当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对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具体能够拿到的钱数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事情。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


·起诉离婚的地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不是随便找一个法院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而是需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但是很多夫妻并不知道那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起诉离婚的地点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联系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联系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这两种证件都需要同时具备,不然房屋都可能存在一定问题,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话除此之外还需要三种证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但是当前很多人都不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个人或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在我国,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要合法使用国家土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年限在土地使用证上会有体现。那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就由我们结合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一、居住房土地使用年...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