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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征收补偿决定就强拆了我的房,合法吗?

一、没看到征收补偿决定就强拆了我的房,合法吗?  拆迁方没有经过该程序就实施被拆迁人合法房屋的,该强拆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被拆迁人要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书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其一、有生效的房屋征收决定。对被征收人房屋给予补偿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均是依据征收补偿方案,而征收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决定的一部分,因此,有生效的房屋征收决定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前提条件之一。  其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其三,在保障了被征收人补偿安置选择权的情况下,依法应该给予补偿各项目之金额(国务院590号令第十七条)、保障住房(国务院590号令第十八条)、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以及提供的周转用房(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二条)已经确定并到位。  三、有权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机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百姓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时应当具体区分以下两个部门:申请机关:房屋征收部门;作出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被拆迁人应该查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机关是谁,要知道拆迁办及镇政府等是无权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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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二手房因为其特殊性与一手房即商品房有着很多不同,在交房时我们看到的不是新房,因此所带来的一些问题是需要我们引起重视 。比如说房屋的产权问题,质量保修问题,按揭贷款问题等等。那么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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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去世可以继承外公房产么?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答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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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过户必须公证吗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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