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为了方便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的同时,又特别规定,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归纳和总结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对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与现行规定一致,但在个别方面补充了新的规定:
1、规定了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同时补充规定了新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规定了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规定了代理人。
(1)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法定代理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3)指定代理人。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行文至此,相信您已经知道我国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只能是书面形式了吧,此时就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导致劳动争议不被受理。同时,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要注意时效问题,超过规定时效的,也是有可能导致争议不被受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刚刚从校园走出来的大学生对于入职的相关问题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人虽然进入单位并且工作了,但是却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很多人困惑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员工不愿意申报工伤应该怎样办理
      员工不愿意申报工伤应该怎样办理公司为员工申请的工伤认定,员工不愿意认定,公司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即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


·一般员工和企业签合同都有一个确定的期限
      一般员工和企业签合同都有一个确定的期限,如果员工在这企业工作的比较满意,那可能就会在原来的合同到期后,还会在与这家企业再签订合同,称之为续签。现在我们就来给您讲讲劳动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呢? 劳动合同到期在什么时候续签?一个月之内。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


·工伤分为几个种类
      工伤事故分为三类。分别是根据损伤原因,损伤程度,伤残程度进行划分。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有哪些变更情形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对原劳动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是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但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


·离婚财产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双方都需要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也往往是双方离婚时最难解决的问题,大多数的情况下,双方离婚走到诉讼的程度,都是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导致的。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是分割共同财产。引起比较大的疑问的主要是工资收入这一块,离婚财产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请参考下文。 一、婚姻...


·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谁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不同的主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具体的时限规定不一样,但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才行。那要是出现了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呢?可能有的人真的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时间超期怎么办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
      土方工程包括平整场地、挖土方、挖基础土方和挖淤泥、流沙、及土石方运输。在挖掘的时候不是随意乱挖的,一般会有图纸。根据工程确定挖掘的多少与形状,然后依照图纸进行挖掘。那么土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有哪些,又该如何计算呢? 一、土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 (1)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


·什么经营范围可以开工程款
      除了建筑类行业(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可以开具工程款以外,其他行业不能开具工程款发票(包括专票、普票)。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何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在我国企业除了在安排劳动者在周末加班的情况下,要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是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那么企业何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何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


·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如果不想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话是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然也可以单方面解除,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常见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