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我行的要求;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二、质押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出质人财务报表;

3、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

4、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5、质物权属证明;

6、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7、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三、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一是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二是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除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指标外,重点看五项指标。一看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的占比,这一比例,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的状况,比例过高,要分析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二看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性。三看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期。这一指标能够影响我们决定贷款的期限。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就早于合同规定的还款日。四看应收账款的成分比例,是否集中于一个客户。这一比例反映企业贷款回收的风险性。五看付款单位是否为贷款申请企业的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

三是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诺书,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账户内付款。同时要以书面形式规定,付款方在承诺书中签字确认到期不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如果在未告知质押权人的情况下,擅自支付,对由此对银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

四是办理质押登记。《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办理质押登记后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起效。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可以再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出质人应以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银行则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五是确定合理的质押比率。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质押率控制在50%-70%左右。

六是做好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加强贷中风险预警机制。如付款单位出现重大变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单位未按时付款,销售企业怠于行使到期权力;贷款未按用途使用等情况预警。信贷员要做好定期或不定期向应收账款欠款企业核实应收账款余额工作。

综合上面所说的,贷款是可以质押东西来进行处理,但质押贷款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办理的时候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才能办理好,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只要准备齐全就可以很快的放贷。





·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
      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 一、并购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骂人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骂人?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审理的时间一般就是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


·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可以报警吗?
      债务人搬家债权人阻拦可以报警吗? 一、为什么警察不能立案呢? 此次案件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派出所管辖治安和刑事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因此,债务人想要搬家遇到债权人阻拦,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其次是起诉法院,除非导致了治安和刑事的后果,公...


·骗取贷款与信用卡诈骗的定义
      骗取贷款与信用卡诈骗的定义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骗取贷款与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会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金融秩序,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是法律所不容的。那么接下来我们给您讲一讲他们俩的定义,有利于您对这两种罪有最基本的了解,同时也是警醒您不要知法犯法。 一、骗取贷款罪的定义 骗取贷款...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 1、选择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经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1.发行对象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


·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则有哪些
      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规则有哪些 委托贷款简单说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贷款,委托第三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这种贷款方式,商业银行不需要承担贷款损失的风险,只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贷款业务就可以了。那么,目前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都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网站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往下阅...


·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
       作为 案件的被告还有原告都是有权利要求别人为自己代理诉讼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那么关于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一般诉讼代理人都是律师担任,所以代理词也是律师写,规定委托的情况,以及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 一、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实践中不管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造成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双方都是要各自生活,因此除了会取得财产外,同时也有可能欠债。那此时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毕竟此时夫妻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
      继承财产同时继承债务吗?继承来法规定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财产之后,同时继承了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债务,根据债务的相对性原理,继承人只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而且还的顺序还有区别,先用法定继承的部分还;不够的话,再用遗嘱继承和遗赠部分自的遗产还,且这...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 存款怎么存利息高还能取款救急?将存款存进银行或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平台可以获得收益,存入的金额越多收益越多。银行定期存款一般比活期收益要高但是有着无法取出的缺点,要根据储蓄种类和期限选择。为获得利息储蓄的同时不要忘记留出备用救急的钱款。那么存款怎么...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