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相关概念阐释
(一)质押
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质押漫画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二)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牌号、出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并且要说明出质时质物的现况。
二、机器设备质押合同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
甲方(出质人、借款人):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质权人): 典当有限公司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丙方(监管人):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为确保当户(借款人)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机器设备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的履行以及乙方典当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合法所有的或具有处分权的机器设备作为质物作为对《机器设备典当借款合同》履行的质押担保, 丙方愿意为上述出质机器设备提供保管服务,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监管义务。依照《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同,并承诺遵守执行。
三、质物的监管
第一条 质物
甲方以已出租给丙方的机器设备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出质机器设备详见三方共同签署的《机器设备质押清单》。
第二条 质物的监管方式
2.1 在监管期间,甲方为出质人,乙方为质权人,丙方为乙方的监管代理人,代理乙方占有、监管质物。
2.2 三方确认,采用如下监管方式(请在选项内打“√”) □丙方单独监管
在此种监管方式下,三方将共同开出《机器设备质押清单》等证明丙方已保管质押物的书面凭证,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上述书面凭证对应的货物进行监管。 □乙方和丙方共同监管
在此种监管方式下,乙方委派指定的人员和丙方共同监管甲方质押给乙方的机器设备。乙方指派的人员为: , 身份证号码为: ,及 , 身份证号码为: 。在共同监管方式下,丙方承担全部的监管义务,甲方指定人员仅对丙方的工作起监督和配合作用。
第三条 监管责任
3.1质押期间,丙方对上述交由丙方保管的机器设备(以下简称“被监管的机器设备”,含共同监管项下的质物,下同)承担监管责任,包括:
3.1.1 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妥善、谨慎保管被监管的机器设备。 3.1.2 接受乙方对机器设备出质状况的查询及被监管的机器设备的检查。
3.1.3 在被监管的机器设备出现不利于乙方典当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3.1.4 监管期间,国家有关机关要求丙方协助冻结、查封或处置质物或除本协议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质物主张任何权利的,丙方应当向国家有关机关及任何他人告知出质的情况,并立即通知乙方。
3.1.5 依照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行业惯例,丙方应当承担其他义务与责任。 3.2 丙方的监管责任自三方共同签发《机器设备质押清单》开始到到丙方收到乙方出具的《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时止。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对质物的监管费等因质物保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2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丙方应书面通知甲、乙双方。
4.3对于甲方应付丙方的全部费用,丙方同意乙方在行使质权受偿时优先支付给丙方,丙方不对质物行使留置权。 第五条 管辖
本协议项下的一切争议、纠纷, 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协议的有效期及修改
6.1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甲方清偿完毕《机器设备典当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时该协议终止。
6.2 本协议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3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由各方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方生效。 第七条 甲、丙双方确认以下事项
7.1 甲方、丙方业已知晓且理解本协议书的内容,乙方业已采取足够的措施提醒甲方、丙方理解本协议书的内容。
7.2 甲方和丙方不得以其双方之间的任何约定或合同对抗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义务。 第八条 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 份,三方各持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签订于 省 市
附件:机器设备质押清单
《机器设备质押清单》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原值
净值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本文所要表达的全部内容,在日常生活中,不管你是借款人还是收债人,在签订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或是其他质押合同时,合同双方都要了解相关法律条款与规定,并且做出合理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意料之外的麻烦
·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
行使合同撤销权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 一、撤销权的法律依据
撤销权是我国《合同法》新规定的一种权利。《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合同章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备案的合同专用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
一、合同专用章的备案流程
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定? 一、 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
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现在许多个体经营户都采用商铺出租的方式来获取经营场地。商铺出租早已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但是,商铺出租合同与普通房屋出租合同不同,许多人并不知道有哪些要点,需要怎么撰写该合同。下面,我们告诉您,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
商铺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合同到期续签合同能延后吗
能,一个月内。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处于无劳动合同的状态,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尽快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
·2023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一、遭遇合同诈骗怎么办
无论是合同的民事欺诈还是合同的刑事欺诈都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和刑法关于合同欺诈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规定,在问题发生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协商解除,是双方...
·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
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洽谈,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全房家具,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见制作图纸及清单(定单后不予更改);
二、材质要求
E1级国家认证环保实木颗粒板材料制作;
三、加工、验收、售后服务方式
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制作,应...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可以撤销吗? 一、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无偿赠与吗?
赠与合同是一种财产的赠与,但是是不是无偿的,则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分类,在不少的赠与合同中,同时也会要求受赠人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其履行的义务需要在赠与的价值范围之内,这...
·居间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
·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一、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要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
·合同中需要写明违约金吗?
合同中需要写明违约金吗?合同中不需要写明违约金,没有违约金条款的,在证明存在损失的情况下,也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具体如下所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