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责任怎样认定?合同生效标准是什么? 一、书面合同生效的标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之别。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合同无效。
经当事人双方充分协商,就合同的内容及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后,一般应接着进行最后的议程,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中签字或盖章。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为此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当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不能再以未签字或盖章而认定合同无效。
三、如何认定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意见认为,《合同法》第44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这里,批准、登记等手续是该类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在理解时应当注意:
1、这一规定为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变更或排除该规定的适用。只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类合同需经批准、登记生效,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无需批准、登记合同也生效。
2、该款是对合同生效要件进行规定,不符该款的合同不生效。应将这里登记与不动产物权变动时所需的登记区分开来,不动产物权转让时未经登记的,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该转让合同仍然是生效的。
3、认定合同法定生效要件规范的效力层次是法律和行政法规。
4、法律、行政法规虽未明确规定批准、登记合同才生效的,但该规定为强制性规范且意在规定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未经批准或登记,合同也属未生效。
合同生效情形下法律责任的认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本着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促进社会财富增加的原则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42条第(3)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条规定了两种责任方式: 即判决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和赔偿损失。在判决当事人办理有关手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即在可以继续办理批准和登记等手续的情形下,才能判令相对人自己办理相关手续,完备法定生效要件。如在股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中,拟转让股权具有可转让性,且审批或者登记机关也未明确表明其不予批准或者登记。
2、应依据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办理有关手续。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为不告不理,因此,在合同处于未生效的状态时,尽管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继续办理批准和登记等手续,但如果当事人并不请求办理,则人民法院不应主动代当事人去主张。
3、法院应当依据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这是该条规定的一个核心内容。对该内容的把握应注意两点:
(1)只能判决相对人去办理相关报批和登记的手续,而不能直接判令审批或登记机关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因为这涉及到司法权的边界问题。
(2)是判令相对人自己办理报批或登记手续,不应判令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因为在合同约定由转让方办理报批或者登记手续,但其故意不办理上述手续或者拖廷办理上述手续的情形下,虽然法院可以判令转让方办理有关手续,但由于其主观上并无办理相关手续的积极性,故可能导致判决不能得到积极履行的问题。尽管可以对该行为申请强制执行,但毕竟其法律效果不如当事人自愿履行。在相对人(如资产转让的受让方)提出继续办理生效手续且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无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判令其自己办理生效手续,既可以使判决得到积极履行,也可以有效地保护诚信相对人的权益。
签订合同,默认签约双方都要承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同时履行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该了解合同订立后不能能立即生效,还需经过认定程序。书面合同没有签字不是有效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该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想了解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其实很容易出现那种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符合了一定标准之后,则就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合同诈...
·技术无偿支持合同的保密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技术无偿支持合同的保密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技术无偿支持合同的保密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组
乙方:_________(工作组成员单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愿加入_________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
·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若想撤销合同就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可撤销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撤销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可撤销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的效力,合同怎么写?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的效力,合同怎么写? 一、 特许经营合同备案效力的认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未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的特许经营合同,如何认定其合同效力,或者说如何认定备案...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金可以由民事主体双方协商,《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
·一、出租人未解除合同另行出租是合法的吗?
一、出租人未解除合同另行出租是合法的吗?出租人未解除合同另行出租并不是合法的,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是否承担责任
不能预见是指当事人对某一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不能避免是指当事人客观上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不能克服是指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客观情况所造成的后果不能排除。而客观情况,是指当事人不可抗拒的外来力量...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风险点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风险点有哪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液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液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液氨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期限:
产品名称 数量 出厂价 总金额 供货期限
液氨 吨 元/吨 万元 [ ]年[ ]月[ ]日前。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现在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的时候,都存在一个从合同的情况,在主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从合同也会跟着出现纠纷,那么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证合同可以单独存在吗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尤其是独立担保,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