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

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 一、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怎么办?
贸易术语只是国际惯例中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法律,合同怎么定还是取决于买卖双方的意思,但合同生效后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了。当贸易术语与合同条件有冲突的时候,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执行。
二、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的关系
1、由当事人自愿选定买卖合同中的贸易术语
在国际贸易中,交易双方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应在买卖合同中具体订明,由于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具有任意法的性质,故当事人选用何种贸易术语及其所采用的术语受何种惯例管辖,完全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来确定。
2、贸易术语一般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
贸易术语是确定买卖合同性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地说,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则买卖合同的性质也相应可以确定。
3、贸易术语并不是决定买卖合同性质唯一的因素
贸易术语通常虽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但它并不是决定合同性质唯一的因素,决定买卖合同性质的还有其他因素,例如,交易双方约定使用CIF术语,但同时也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就不是装运合同,而应当是到达合同,因为,在这里,支付条件是确定合同性质的决定因素,由此可见,确定买卖合同的性质,不能单纯看采用何种贸易术语,还应看买卖合同中的其它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4、《1990年通则》中的有关规定,仅适用于买卖合同中的贸易术语,而绝不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术语(有时它们是同样类似的词表示),尤其不适用于各种租船合同中的贸易术语。
由于租船合同的术语对于装卸时间和装卸费用的限定更为严格,故交易双方应在买卖合同中特别条款尽可能就这些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也就是说,交易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应尽可能考虑运输合同的要求,以变为随后订立的合同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有利于买卖合同的履行,但另一方面运输合同是为履行买卖合同而签订的,因此,负责安排运输的买方或卖方在商订运输合同时,务必以买卖合同为依据,使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互衔接,以保证买卖合同的顺利履行。
您通过阅读我们搜集的资料,可以知道当贸易术语与合同约定矛盾的时候,双方优先遵从合同约定。因为贸易术语只是一种国际惯例,并不具备任何强制性和法律效应,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一旦签署生效,所有交易需按照合同执行。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对于赠与合同来讲,虽然其是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但实践中,也是要求合同先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究竟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是...


·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
      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规定是什么?客运合同与侵权责任同时存在的情况之下,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话,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责任要求对方承担。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时主张是不合法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只能选择一个请求这是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


·通常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流程
      通常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流程?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2、...


·合同解除必须要通知对方吗
      合同解除必须要通知对方吗?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对方的,一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没签合同能辞退吗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没签合同能辞退吗?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可以辞退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


·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可以变更吗?
      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可以变更吗?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了价格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变更的,除非出现了情势变更的情形。《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


·皮草购销合同的审查重点
      皮草购销合同的审查重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不要通知对方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不要通知对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单方解除合同一定会解除吗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


·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
      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就解除权而言,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事先约定好。那么,在交易中,合同约定解除权应该如何行使呢?如果您考虑到继续履行合同可能会使自己遭受损失,不愿意再履行,想要解除合同。那一般应在何时能行使您的合同约定解除权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合同约定解除权如何行使约...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 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法定期限如《保险法》...


·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