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效是3年,具体情况有: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理由是:(1)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意是敦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权利人长时间不主张权利,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权利人有条件行使权利而不行使。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前,一直处于治疗状态,损失也一直处于增加状态,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具体数额也就无从确定,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所以,这种情况,权利人不是不行使权利,而是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2)能够更好地保护受害人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安心治疗。受害人在很多情况下,治疗的期间会很长,一年两年甚至时间更长的都有,如果诉讼时效从伤害发生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那么就会造成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担心超过时效,不能安心治疗;而且更为严重的是,有相当多的受害人法律知识非常欠缺,又没有意识或条件咨询专业人士,从而造成他们的全部或大部分损失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3)减少诉累,合理利用国家诉讼资源。如果诉讼时效自伤害之日或确诊之日起算,那么很多情况会是在诉讼时效期限即将届满前,受害人尚处于治疗之中,损失尚未全部发生;受害人为了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会提起诉讼,但其诉讼请求只能是已经发生的费用,这一次诉讼也只能审理受害人这些已经发生的损失。受害人在这次诉讼之后再发生的费用,要在一年内再次起诉,提起第二次诉讼;对于第二次诉讼之后发生的费用,受害人在一年内还要第三次起诉,这样就会造成一次交通事故,需要起诉两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的情况,这对于权利人和义务人来说,都是极大的累赘。所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3、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4、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5、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6、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7、侵权人、赔偿义务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二、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情况下,伤员可以合法的要求责任认定方进行赔偿,涉及到鉴定期限的,可以适用于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鉴定期限为三年,因此涉及到交通事故追偿的情况下,应当在三年内进行,如果超出了三年的诉讼有效期的话,司法机关有权不受理相关事项。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要赔偿哪些费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要赔偿的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还有护理费用,医疗费用,交通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小孩划伤车是不需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的,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录与商业车险保费系数挂钩的变化。守规矩的“最好司机”和不守规矩的“最坏司机”的保费差距大了去了...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误工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只要是实际存在、持有凭证的损失都可以提出来的。届时是双方拿出损失项目和总额,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互赔。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


·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一、车辆损失险怎么算保费 根据规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公司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


·两车均有交强险怎么计算赔偿?
      现在大部分每一个家庭都购买了自己的家用车,道路上的车辆也是越来越多,那么车辆多难免的就会出现更多的交通事故,各位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都会与购买车险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两车均有交强险怎么计算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而一般要将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话,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要符合什么条件 ...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
      在平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在使用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在频繁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就需要交通部门进行处理,在这时很多人就会想知道“有交通事故没处理能开车吗”这个问题如何回答,下面我们就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以及无证驾驶的出发进行说明。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


·房产税交后多久能拿到房产证
      合同约定90天到180天以内都属于正常范围,最高不得超过两年。假若合同里没有约定办房产证期限的话,那就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期房,从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间开发商一定要办理好房产证;如果是现房,从合同的订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办理房产证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