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后时未处理财产有时效吗?

一、离婚后时未处理财产有时效吗?


离婚后请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是有诉讼时效的。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2、在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4、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离婚之次日起起算。


5、不服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民事纠纷当中的诉讼时效本身就是从自己知道被侵权的那一天才开始计算的,而知道侵权之后就应该开始采取相关的维权行动了,或者是抓紧时间跟对方协商,在了解对方的态度以,如果还是拖延着时间不提起民事诉讼,只要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就无法再请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了,而且时间越长也越不利于自己取证。



·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而消灭,当然这建立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抚养权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


·一般什么行为算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一般什么行为算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该如何办理?
      离婚时一种解除夫妻双方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的效果是指在离婚后双方的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所以在离婚时,需要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在我国,离婚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不同的方式的办理流程是不一样的,具体该如何办理呢?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 (一)...


·一、在中山抚养费大概多少钱?
      一、在中山抚养费大概多少钱?中山抚养费大概是多少钱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离婚财产诉讼中,通常情况下开庭一次就可以了,极个别的情况会有第二次开庭。在离婚诉讼中,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举证期限,开庭时就诉讼请求以及答辩意见一并进行审查。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隐匿财产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是怎样的?
      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是怎样的? 1、人口计生局、受委托的街道(镇)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填写违法生育对象个案报告单,同时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2、调查结束后应当制作书面调查报告,同时报人口计生局法规科审查,法规科人员参与调查取证的报局分管领导审查。3、制作《社会抚养费征...


·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离婚前的财产分割都是非常激烈的话题,人们遇到这类问题时总是找不到合理正确的处理办法,军人的婚姻是受法律严格保护这是个众所周知的,而当遇到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人们更是无从下手,所以今天我们就带你了解下军人提出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一、军人提出离婚财产分割...


·不认罪后果在我们国家是怎样的?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都是非常明确的,坦白从宽是我们国家所坚持的一种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在,归案之后当事人认罪的话,那么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会进行一定的从宽,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不认罪后果在我们国家是怎样的? 一、不认罪后果在我们国家是怎样的? 拒不认罪的犯罪嫌...


·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要退吗?
      结婚一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要退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二)双...


·离婚不付抚养费的前夫是否会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
      离婚不付抚养费的前夫是否会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