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打工者被劳动单位克扣工资的情况越来越多,有些劳动者会选择仲裁渠道解决。那么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的内容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有一般和特殊两种。所谓一般的仲裁时效是指“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所 谓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时间,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是 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 日起计算”。
所谓特殊的仲裁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原则上不受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1年的时效限制,其时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
二、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期间计算规定
1、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间。
2、期间以日、月、年计算。
3、期间开始之日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定节假日是指1949年政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
4、期间不包括在途中时间。仲裁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申请人以时效中断、时效中止为由主张请求未过时效的,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克扣工资仲裁时效的规定是比较复杂的。以上内容便是对于克扣工资的仲裁时效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各位看完之后对该问题能够有所了解。如果需要更多的帮助,建议咨询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会竭诚为您服务。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怎么计算的?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怎么计算的?双倍工资支付,没有差额的,如果低于最低工资,至少补齐分别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就单位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来看,具体可以分为合法的扣工资与违法的扣工资。而在合法扣工资中常见的也就是由单位代扣工资。那具体来说,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所以,双方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没有成年的孩子需要父母提供一些物质上的帮助,也就是需要抚养未成年人,即使是父母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仍然是存在的,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认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职工做工伤鉴定只是明确工伤,要想了解具体的伤残情况,职工还要在工伤鉴定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这样一来,工伤认定的程序才算完整。根据最终确定的伤残等级,职工可以享受到不同标准的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鉴定做完怎么申请伤残鉴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工...


·工伤司法鉴定机构使用标准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工作中有时难免会因意外事故造成损伤,但是关于损伤的程度如何界定的问题,也许您都以为是按照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来...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职工在医院治疗的,可以委托给家属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
      相信您在现实生活中都听说过“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两个名词。但是,想必您很多人都不清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之间联系和区别,存在这很多困惑。其实它们两者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的,例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别着急,我们帮助您来理解。 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工伤赔偿区别 劳...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具体规定是: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一、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 企业工会委员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包括有人员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在分清是非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劳动纠纷。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知道,土地根据其用途划分为不同的性质,并且土地的使用或者出让年限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也不相同,而工业用地是土地使用性质中的一种,那么,什么是工业用地呢?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是...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