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我们知道,土地根据其用途划分为不同的性质,并且土地的使用或者出让年限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也不相同,而工业用地是土地使用性质中的一种,那么,什么是工业用地呢?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什么是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是多少?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4、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算起?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证后开始计算。从房地产开发的规律来说,楼盘开发要经过规划、报建、施工、装修、绿化、配套设施等一系列系统而复杂的程序。一般房地产开发进展顺利的话开发周期为2~3年,因此,购房者实际能居住的年限往往小于真正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年限缩水情况普遍存在。


四、综合用地及其年限


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关于综合用地的出让年限,国务院
55号令规定了各类用地最高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


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应当明确其中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各自分摊的土地面积,并明确商业用地部分出让年期为
40年、居住用地部分为70年。如统一按 50年计,就会出现商业部分实际出让年限超过40年,而居民购买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又明显小于70年。


由上可以看到,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就是50年,其他性质的土地也随用途不同而不同,所以开发商在相关土地上开发有关项目的时候,可以到当地有关部门具体咨询所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以便合理设计其建筑功能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 现在社会对于劳动争议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各地的劳动仲裁程序大体一致会有略微不同之处,关于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以及劳动仲裁的立案时间等问题有给您解决,让您对此有所了解。 一、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 青岛劳动仲裁立案程序与其他地区的立案程序大体上是一样的。 ...


·劳动者的招收,用人单位一般首先是会考虑应聘者的能力以及经验和
      劳动者的招收,用人单位一般首先是会考虑应聘者的能力以及经验和技术等条件,但是,其实,我们还需要考虑年龄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不可以招收童工的。那么,我们的法律中规定什么年龄属于童工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使用通过的惩罚措施。 一、什么年龄属于童工 ...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也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手段之一。劳动者在权利遭到用人单位的损害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来依法维权。对于劳动者来说,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为了避免申请劳动仲裁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


·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在发生工伤之后,应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此获得工伤赔偿。如果受伤情况较为严重,经治疗后有可能留下残疾或影响到劳动能力的,还可以申请工伤伤残待遇,但必须先进行工伤鉴定。那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安阳哪里工伤...


·施工合同变更后所具有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哪些
      施工合同变更后所具有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哪些 一、合同的违约和违约行为的分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一方为承包人,建设单位一方为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的明确权利义...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对于劳动者来说,遭遇工伤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是很多时候,劳动者并不知道自己能得带哪些工伤待遇,这对于劳动者的经济状况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那么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护理费怎么计算呢?那接下来就由我们给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根据工伤...


·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我们国家在逐步完善法律体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法律一起完善的还有工伤鉴定标准,使得我们国家的公民拥有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这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来谈谈这方面的知识。 一、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鉴定标...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在近年来越来越被您所重视,我国也在努力完善水利工程的基础建设制度,这毕竟关乎民生大计。可是,由于我国现在存在各种的问题,以至于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我国的经济想要更大程度的发展,必须优先处理水利工程质量问题...


·在我国没工作误工费如何证明?
      在我国没工作误工费如何证明? 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劳动者在隔离期间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隔离期间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支付标准需要结合各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规定的...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劳动合同的签署除了能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还可以在将来作为获取遣散费的凭证。由于公司的运营或其他方面问题的存在,职工被遣散属于正常现象,但被遣散的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遣散费。那么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以供您了解。一、...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