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一、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交通事故打110可以,还需拨打12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拨打报警电话的注意事项:

1、报警快,无论是bai对抓获罪犯,还是得到帮助、解du救危难或排除险情都是十分重要的,报警时一定要就近、及时、越快越好。

2、准,报警人对所报案事件,不要夸大其辞,以免影响民警对问题的性质判断,不利处理。

3、具体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的具体地点、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法等,并按接警员的询问如实回答公安机关需要了解的内容,如对案发地不熟悉,可将现场附近的明显建筑物、大型场所、单位的具体名称提供给110。

三、交通事故全责的处理方式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方。之后跟维修店协商,先开出维修发票。因为自己车子还在维修店押着,所以维修店有理由答应要求。我方拿着维修发票找责任方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可以绕过耍赖的责任方,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谈理赔。等赔款到账后再拿去维修店付维修费即可。

2、打110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

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那么就要打110找警察了,正常来说,警察会打电话警告责任方。对方感到压力,说不定就会乖乖垫付钱了。

3、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如果咱们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咱的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代替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所以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咱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4、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如果以上几招都不适用,那就要升级到法律层面了。可以委托律师给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因为一般人应该很少收到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就说明事态严重。此时可能肇事方就跪地求饶了。如果他依然强硬,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打官司这个方法是最麻烦的,也需要破费,所以迫不得已还是尽量到最后才使出。

对于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通常都是可以报警处理的。需要注意的是,在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双方并没有及时报警,若是选择了私了,但之后又不能协商出一个明确的赔偿方案,此时再次报警,当地的派出所是有可能并不是受理的。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直接到伤者账上么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直接到伤者账上么 交通事故人伤钱给被保险人,然后再由投保人向伤者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但是,毕竟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当中肯定是有赔偿上限的,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不足的情况下就需要投保人自己补足了。特殊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把钱打给被撞者。 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


·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
      交通事故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时候就够转变为交通肇事罪,此时肇事者承担的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了,还有刑事方面的责任。那么这个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该如何分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举证责任怎么分担 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常会遇到事故无现场目击证人,又无交通信号...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客车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汽车噪音不单只是对人造成影响,也是对环境的一种污染,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噪音标准对车辆发出的噪音进行规范。客车噪声检测标准要根据机动车辆的相关噪音标准而定,一旦超过了规定的标准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接下来网为您介介绍汽车噪音检测的相关标准,请您往下阅读...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当今社会,由于交通事故的频繁的发生,安徽省政府也在不断地完善相应的规定。每一年的项目都不会有大的改变,只是相关的参考标准会有所差异。接下来的我们将会为您解答一下安微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如果产生了医疗及抢救 ...


·交通肇事逃逸定什么罪,怎么进行处罚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现象非常普遍,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现象也日益严重。为此,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进行了规制。那么,交通肇事逃逸定什么罪?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逃逸定什么罪? ...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一、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投资公司债券既要有所收益,又要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债券的特点,投资公司债券的原则主要有: 1、收益性原则 不同种类的公司债券收益也不相同,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例如信用评级高的公...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想发生的事情,尤其是那些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十分惨痛的,也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理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 要看事故认定书,...


·最新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
      重庆地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赔偿标准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几个方面。当事人在计算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从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等方面来按标准计算。如果受害人有被扶养人的,还需按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具体情况如...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


·加班工资需要交纳个税吗
      加班工资需要交纳个税吗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