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包括哪些?

您问的,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其实是想问组织卖淫罪中什么样的卖淫行为,可以定性为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刑事犯罪中的重罪,它是为惩罚组织卖淫行为的组织者。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的卖淫方式有哪些?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根据条文的理解,组织卖淫罪中卖淫方式,包括自愿卖淫与被强迫卖淫,以及未成年人的卖淫。只要组织人达到了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都可以定性为组织卖淫罪。
二、组织卖淫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组 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 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
策 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如为组织卖淫集团制定计划、拟订具体方案、物色卖淫妇女的行为,以及为建立卖淫窝点而进行的选择时 间、地点、设计伪装现场等行为。策划行为是为组织犯的重要参谋决策行为,对于完成特定的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是一种重要的广义的组织行为。
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指挥作用,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指挥是直接实施策划方案、执行组织者意图的实行行为,对于具体施行组织卖淫活动往往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
上述组织、策划、指挥三种行为,都是组织卖淫的行为,都具有明显的组织性,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
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
招 募,是指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雇佣,是指以出资为条件雇佣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有组织 的卖淫活动。强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或者迫使不愿卖淫者或者不愿参加卖淫组织者而使其参加卖淫集团以及其他卖淫组织,强迫不愿卖淫者进 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引诱,是指以金钱、财物、色相等为诱饵,诱使他人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诱使他人参加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容留,是指 容纳、收留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参加有组织的卖淫活动。
上述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组织卖淫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至于行为人组织他人卖淫的目的,在实践中。多数是为了通过组织他人卖淫从中牟取暴利,也有的人不是为了牟利,而是出于别的 目的,如有些饭店或宾馆等单位为了招揽生意,有些企业组织妇女卖淫以达到推销产品、兜揽业务的目的,也有的是出于玩弄妇女以满足其精神空虚的心理要求和追 求腐朽、糜烂生活方式的精神需求。不管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是不会看卖淫的行为方式,不管是否是自愿卖淫,只要组织者达到了定罪的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都会定性为组织卖淫罪。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组织卖淫罪的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致电.


·刑法修正案时间效力是什么?
      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作为处理刑事案件重要法律依据的刑法也在不断进行修订,以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需要。每次刑法修订案都会列入一些新的罪名,这就涉及到一个时间效力的问题。那么刑法修正案时间效力是什么?下面您通过我们整理的法律知识了解下这方面的内容。 最高人...


·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标准是应该怎么样的
      走私罪的判刑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是否还需赔偿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


·打架打死人是故意杀人罪吗
      打架是常见的现象,很少出现严重的情况,但也有例外,如打架打死人。这在实践中是存在的,特别是打群架的时候,经常听见闹出人命。那么打架打死人是故意杀人罪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打架打死人是故意杀人罪吗 要看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实施行为的思想动机。如果积怨...


·刑拘监视居住逮捕可以吗
      一、刑拘监视居住逮捕可以吗 可以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


·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
      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是要不公开审理,并且保密的,但是不代表没有犯罪记录的,只是这些记录是不公开的。但是您也会问未成年犯罪记录怎么可以消掉。实际少是无法消除掉的,保护不代表消除,国家给予未成年犯罪信息的保密,但不是纵容。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下未成年人犯...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哪些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一般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而此时造成受害人重伤的,则作为量刑情节,就会对行为人从重进行处罚。但如果是过失导致他人重伤的话,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但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此罪的要件,才能定罪处罚。那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


·事后感谢是否构成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给国家政府官员财务的行为,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行贿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贿罪也分为事前行贿和事后行贿,刑法对于行贿罪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行贿罪的定义和认定方法又有哪些呢?下文对事后感谢是否构成行贿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行贿罪的定义和目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决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只要是触犯了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处罚,根据行为的性质来确定处罚的眼中程度。在我国刑法上,这也就是量刑的标准问题。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决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判决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传销这个词语,许多大学毕业生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很容易落入传销组织设下的陷阱,导致经济上的损失,严重的甚至会有生命危险。组织传销的当事人会涉嫌构成领导组织传销罪,那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


·刑法怎样规定强奸罪量刑
      大部分人都比较关注刑事犯罪的量刑处罚,而这恰恰是由《刑法》统一做出规定的,那么对于强奸犯罪来讲,刑法是怎么规定该罪的量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强奸罪量刑: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