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社会公共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井然有序的,同理,我国的机关行政单位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的时候,对当事人也是有要求的。比如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有少数人员当初放弃了做工伤认定,可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感觉自己的劳动能力还是受到了影响,又想在不做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接申请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一、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1、按规定,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部门不会再受理;2、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是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3、如果单位愿意按工伤待遇来进行赔偿是可以的,可以参照工伤鉴定标准来确定等级,进行相关的赔偿金额计算。
二、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能出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三、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您,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是不能申请的,如果要申请做伤残鉴定的话,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会要求您出具工伤认定书,所以您如果当时放弃了做工伤认定,要想要直接申请伤残鉴定的话,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没有工伤认定的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本不会受理您的伤残鉴定申请。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休假是职工的基本福利,其中有不少企业为职工提供了带薪休假,让职工享受基本的福利。各地政府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的带薪休假制度,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其中广州市出台了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加强了广州市带薪休假制度的规范性,确保更多的职工能够享受...


·工伤认定复议规定有哪些
      您在工作的工程中有可能会遇到各种的意外,那么工伤认定和赔偿就是我们所要关心的问题,那么我们有可能会对工伤认定不满,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提起工伤认定复议了,那么,工伤认定复议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带您看看。 一、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复议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


·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很容易受伤的,而此时是否能够被定为工伤,就需要进行认定。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从法律上面分析,究竟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


·工厂收童工罚款是如何规定的?
      未满16周岁打工的都称之为童工,使用童工属于法律上禁止的行为,但因为童工的易于管理、剥削、人力成本低等特性,仍有不少单位顶风犯事,录用童工。对于录用童工这种违法行为,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工厂收童工罚款是如何规定的?详情请参考下文。 一、公司招了童工怎么办 依照中国《劳动...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工程合同是关系者人民生命安全,也影响着一方的经济发展,故而一般工程会由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承包方,在确定中标对象后,双方需要签署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合同的内容在招标、投标过程之中已经协商好,故而不需要现拟定。 水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


·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
      职工在遭受工伤伤害时,如果后果较为严重,出现身体残疾或对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将使职工个人及其家庭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因此,合理的工伤赔偿时对工伤职工也是一种应有的帮助,而决定工伤赔偿的主要是工伤鉴定的结果,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去新的公司报道,公司人事登记资料需要以前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前不知道有这个程序,也不知道还有这种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呢?下面就由我们带领您一起从下文当中了解吧。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内容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 ? ? ? ? ?知识产权律师 ? ? ? ? ? ?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理中,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是尤其重要的,做好...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求有什么?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无疑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然而并非所有劳动人员都签订过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又应该如何确定自己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建立劳动关系的要求又有哪些呢?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


·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很多的劳动纠纷的案件当中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可以说如果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很好的认定的话,那么有可能会对劳动纠纷的弱势方劳动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而认定劳动关系的最好办法便是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那么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