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我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行为的时候,司机只要涉嫌醉驾,那

我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行为的时候,司机只要涉嫌醉驾,那么交警部门肯定是要扣留车辆,并且要将司机带到指定地点约束至酒清醒的。所以有些醉驾司机在清醒以后,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规定司机醉驾车怎么办?关于这一点,我国交警部门在扣押车辆的时候也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一、在我国规定司机醉驾车怎么办?

1、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

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二、醉驾的处罚标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刑。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 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 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1998.3.10 法释〔1998〕4号)

第十二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注意区分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四)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

(三)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一)或者(二)的规定, 按照(一)或者(二)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像醉驾车辆被扣押的这种情况,因为司机已经涉嫌醉驾,肯定是免不了要被起诉的,但是醉驾的司机可以委托家属或者律师给交警部门出具相关的手续以后,交警部门就会依法及时归还的。所以也没有必要过度的担心醉驾车怎么办?只要没有造成什么重大的交通事故,一般车辆很快就能够被取回。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理赔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理赔比例是多少?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


·进公司交押金是否违法?
      进公司交押金是否违法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


·交通人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人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 2、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 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2张拍摄。伤者位置 分道线标志,车辆位置 分道线标志。 3、如伤者无法...


·温岭车祸误工倍护怎么算?
      温岭车祸误工倍护怎么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
      未买交强险出事故了怎么赔偿?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


·六年免检车辆异地领车辆检验标志可以吗?
      六年免检车辆异地领车辆检验标志可以吗? 我们国家对车辆年检的要求也比较多,尤其是对于私家车以及货车来说,必须要求一年一检查,那么六年免检车辆异地领车辆检验标志可以吗?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六年免检车辆是不可以进行异地领取车辆检验标志的。详细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六年免检车辆异...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伤好不出院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伤好了不出院肇事者可以要求其出院,协商不成,拒付医药费,让对方到法院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当代土地使用权交易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还涉及到网络信息发布与公证。江西省颁布了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我们今天就来了解江西省土...


·在醉酒驾驶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在醉酒驾驶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五年后,驾驶人可以重新向车管所申领驾驶证,但是国家对申请类型做了限定。很多朋友就会问了醉驾5年后可以考b证吗?接下就随我们看一看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醉驾5年后可以考b证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随着我国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我国在保障交通意外的发生制定了许多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在学习驾驶时我国也对这方面安全教育进行积极的引导。那交通事故一旦发生我们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流程都有哪些。 1、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受伤最长误工多久可以要求赔偿?
      一、交通事故软组织受伤最长误工多久可以要求赔偿? 具体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得根据交通事故伤者受伤程度。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一定要的,出院后根据医院出具的医嘱和诊断证明记载需要休息多久,一般误工费以这为依据。如果能评残的,可以计算至评残日的前一天。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