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可以自诉的问题,首先自诉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而民间借贷仅涉及民事财产关系,因此并不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梳理总结民间借贷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从起诉直至执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诉属于刑事诉讼
我国的诉讼大体分为三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其中民事诉讼即是仅涉及公民民事权利的诉讼,包括因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发生民事纠纷而引起的诉讼。刑事诉讼是国家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而进行的活动。刑事诉讼中又分为公诉、自诉以及自诉转公诉。
二、民间借贷不能自诉
如题,民间借贷,是仅仅涉及双方财产关系的案件,因此并非走刑事自诉程序,而是走民事诉讼程序。如若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对方触犯刑事法律,那么被害人可以根据其触犯的法律而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诉或自诉的程序,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控诉。
三、民间借贷的诉讼程序
民间借贷仅涉及财产关系,在其未触犯刑法的前提下,当事人不能走刑事自诉程序,只能走民事诉讼程序,下面我们将民间借贷的民事诉讼程序介绍给您。
(一)证据准备

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借条、借款合同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诉讼,但被告抗辩后原告仍需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2、借款未还的证明
原告不仅需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最好能够证明已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的转账凭证等,证明已履行出借义务。另外就需要证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最后才能主张,否则公民间借贷视为无利息。
3、主体资料准备
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
(二)起诉

1、确定管辖
确定管辖就是要确定在哪个法院起诉借款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若订立了借款合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提交民事起诉状
在确定管辖后,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主要诉请即是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及利息,承担诉讼费等,并提交证明基本事实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请。
3、申请财产保全
在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若借款金额较大,原告担心被告趁机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保全被告的财产。但是原告需要提供给法院被告的财产线索,即详细的房产信息、车辆信息或者货物信息,供法院查封,同时原告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作担保,以免错误查封给被告造成损失。
(三)诉讼程序
诉讼中,原告就需要准备支撑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与被告进行法庭上的辩论。
(四)执行程序
原告胜诉后,被告就应依判决向原告归还借款、利息等,若被告仍然不履行,原告可依最终的生效判决要求法院执行被告财产,若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则法院可直接执行被告被查封的财产,若原告之前未提财产保全,也可在执行程序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请求法院执行,实现原告债权。因此民间借贷,如果仅仅涉及双方财产关系的案件,因此并非走刑事自诉程序,而是走民事诉讼程序。如若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对方触犯刑事法律,那么被害人可以根据其触犯的法律而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诉或自诉的程序,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控诉。以上即是的我们为您总结梳理的内容,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有时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也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时公司就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来募集资金,使得公司经营规模得以扩大。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很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


·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
      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 一、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 1、调整优势心态。 首先,要始终保持积极的心态(即克服迁就心理);其次,要树立起高度的自信(即克服恐惧心理);顶尖的收款高手都具备高度的自我肯定—信心十足,对自己成为行业精英深具信心,非常重视成果导向。 2、做好欠款的风险...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 1、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 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的放缓或进一步衰退。发展债券融资和...


·最新麻将罚款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麻将罚款是如何规定的? 赌博被抓,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


·一个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一个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一、一个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向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上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期限内没有还钱,可向法...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一、什么叫互为债权债务人? 合同中的债务人指:合同中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一般是指负有经济给付义务的人.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给付义务,互为债务人,互为债权人.单务合同中,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负有给付义务,这时给付的一方为债务人,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


·哪些情况下的借条不能受到保护
      在生活中,即便我们没有打过借条,一般也能从字面上看出,它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借东西的时候打的一个条子。但您可能不知道,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所打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哪些情况下的借条不能受到保护呢?简而言之,借条何时不受法律保护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哪些情况...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进行债务转移的,一般是指由债务人将自己满足条件的债务转让给其他人,有其他第三人来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有些情况下,债务人是利用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的,因此法律中规定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下面我们为你具体分析一下其中的法理。 一、债务转移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是...


·个人合伙债务怎样承担?
      个人合伙债务怎样承担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