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风险的,而这些风险就会给商品房造成损害或者灭失,那这样的情况下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应该由谁来对责任承担呢?而现实中,当事人购买商品房又该怎么来防范风险的出现?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由于买卖的标的是尚未建成的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并不能马上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因而会有一定的风险责任。这里所说的风险责任是指因为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非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损失由谁承担的责任。通常而言,标的物的风险责任随着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一旦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但未办理所有权相关手续时发生意外毁损,购房者可否依据该房屋的产权人是开发商而要求其承担责任呢?问题好像不那么简单。通常而言,标的物的风险责任随着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有时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标的物的风险责任也发生转移,如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等。对于本案件标的物的毁损完全是因为意外事件造成,当事人均没有过错,房屋的风险责任应当自房屋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主要法律依据有二:第一,房屋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由于未办理房屋的相关产权手续,所以该房屋的产权人是开发商;但由于买受人实际接收并占有、控制、使用该房屋,已经不在产权人的控制之下,所以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这符合民法公平原则。第二,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建议购房者为了降低法律风险,最好在合同中约定:房屋意外毁灭失的风险在买受人未取得房屋的产权时,由出卖人承担。由于我国合同法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购房者完全可以通过约定避开上述合同规则的适用。
二、购买商品房如何防范风险?
(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不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发生纠纷后,很难受到法律保护。(二)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须事先了解并查阅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范围内。该信息可从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政务信息中获取。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购房人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预售项目基本情况和预售情况。(三)查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的,购房人应注意验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开发建设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四)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五)审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是,签订合同时,应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有公信力的行业协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应仔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产权办理等条款,并就补充性条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二是,对于实践中易发生产权争议的车库、车位等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三是,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登记备案。虽然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一些风险,但对于这些风险也是可以事先采取措施来防范的,当风险发生之后,也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应对,这样可以减少因为风险造成的损害。至于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


·婚后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像房产这样金额较大的财产,更是有区分的必要。那么您知道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婚后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的我国新型的夫妻财产制度,明...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一、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当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救济,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饿解决途径包括以下几点: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
      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实际上说的就是确立买房意愿之后却还没有与另一方签订房屋购买合同,这种现象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那么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款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买房没有签购销合同可以退款吗? 很多购房者对于合同关系存在误解。其实,没有签...


·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
      房子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有特殊意义的,每一个人都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对于买不起房的一些人来说,租赁房子就成为了首选,那么房屋租赁税去哪交呢?怎么缴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 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 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一、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房产价值很高,双方都想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那么,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实践中...


·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哪些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作为卖方,最重要的一个义务就是及时的向买方交付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按照约定的时间迁出出售的二手房。但实践中有的卖方可能会逾期迁出,此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那么究竟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什么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卖方逾期迁出有...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怎么分割?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一项特殊的购房惠民政策。北京有一种便民房子称为两限房,这类房子在购买时需要满足经济条件、户主户籍等要求。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时两限房如何分割呢?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时房子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规定吧。 新婚姻法对于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有非常明确的...


·我们知道,由于房价等方面的影响,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最近,在
      我们知道,由于房价等方面的影响,很多人都会选择租房。最近,在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之后,很多人开始关心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许多北漂都担心住建部租售同权北京是否能实现。那么下面就为您具体分析一下北京的租售同权。 一、“租房”时代是否已经到来? 在房地产市场泡沫化程度依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