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如今可能因为要修建一些新的建筑,从而遮挡了周围已有建筑的采光

如今可能因为要修建一些新的建筑,从而遮挡了周围已有建筑的采光。需要注意,采光权是法律赋予房屋所有人的一种合法权利,如果因为新修建的建筑遮挡了采光的话,此时一般是会认定对他人采光权的侵犯,那通常侵犯他人采光权要如何解决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他人采光权怎么解决
(一)采光可分为直接采光和间接采光,直接采光指采光窗户直接向外开设;间接采光指采光窗户朝向封闭式走廊(一般为外廊)、直接采光的厅、厨房等开设,有的厨房、厅、卫生间利用小天井采光,采光效果如同间接采光。(二)房子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如何解决,合法建筑(有规划许可的建筑)影响他人通风、采光亦应构成侵权。有规划许可的建筑只是能证明其建筑本身是合法建筑,但不能据此证明该建筑不对原告居住的房屋造成影响。是否挡光,应当依据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为依据。如果原告选择以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被告,以相邻通风采光纠纷提起诉讼,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三种。这三种承担责任方式当事人均有权主张,人民法院也均有权判决适用。审理的法院应结合当事人举证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适用那种责任。
二、关于建筑日照不足的赔偿标准及救济方式
如前文所述,建筑日照不足的赔偿存在多个标准,类似案例也无倾向性参考标准。结合相关判例,北京网认为,受案法院通常应考虑如下因素:(一)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软大的增值,或者侵权人所盖的高层建筑物纯粹为了商浅论采光权纠纷中的权利保护品房开发,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二)被侵权人采取补措施的费用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要是一个房屋采光不足的话,一方面会对居住者的心情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生活上的不便,由此可见采光的重要性。而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现在购买房屋采光也成为了人们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生活中,要是侵犯了他人采光权的话,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定义是什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 [2] 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有哪些?
      建筑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有哪些? 从日常管理上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 1.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和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重大经济技术贸易谈判,审...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 1、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公摊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公摊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开发商在房子交付之前,都要由房管部门的专业测绘机构,对房子的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进行整体的测量,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就是公摊系数,每套房子再根据这个系数进行公摊面积的计算。最后,报房管部门审核后用于办理产权证。这是通常的做法。...


·建筑分公司签订总包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吗?
      建筑分公司签订总包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吗? 一、建筑分公司签订总包合同是属于有效的吗? 首先,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对外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其次,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总公司资质在其持有的营业执照中所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外承接工程,以自己或...


·建筑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
      建筑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法人代表是法人中选取的代表法人行使权力的职务,对公司的业务运行都是有着决定权的,因此这也就意味着要对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同的行业会有一定的差异和不同。那么建筑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都有哪些方面呢。 一、建筑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


·建筑业分公司有权签合同吗?
      建筑业分公司有权签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


·哪些是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哪些是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是指供区分所有权人共用,属于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它的范围包括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分是指楼板、屋面、梁、柱、内外墙体、基础等承重结构和楼梯间、水箱间、走廊、门厅、楼内存车库、院落、共用厨房、共用厕所等。共...


·以个人名义进行劳务承包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设计合同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建筑设计合同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分公司如果有设计资质,就可以直接签合同。分公司如果是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可以是分公司签合同也可以是总公司签合同。总之,分公司没有资质,肯定是用总公司的资质,至于合同,哪方签署都可以。当然,有个前提(最好),分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在工商有备案,这样避免后续合...


·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是什么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应该是放在首位的,其次才应该是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所以有些施工队为了防止人为的原因,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安全事故,会要求员工和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一般我国建筑行业所有的建筑安全责任书范本格式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 建筑...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