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最新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

虽然在《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现实中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就导致了在不同的地方盗窃的数额不同,最终处理结果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各地对盗窃罪的量刑幅度规定不同,下文中我们带来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17,帮助你了解河南省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或者二年内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所列情形之一且数额达到较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并在三个月拘役到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的,在九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分别增加二至三个月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1F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且数额达到巨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五件或者三级文物一件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超过五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每增加一件,增加二年六个月至三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叛特别巨大”起点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且数额达到“特别巨大”起点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五件或者二级文物一件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盗窃数额、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增加四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3)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超过五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超过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至二年刑期;盗窃的文物中包含一般文物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三至四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多次盗窃的,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以上九种情形,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构成其他犯罪数罪并罚的除外;

(3)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盗窃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精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

(1)案发前主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者主动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对于盗窃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以对应量刑幅度较重的部分确定基准刑,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其他可以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但不得根据该量刑情节提高量刑幅度。

7.需要说明的事项:

(1)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参照本罪第1至3条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3)盗窃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文物,无法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者过重的,按照盗窃的文物价值定罪,参照本部分中有关数额的量刑标准量刑。依照文物价值定罪量刑的,根据被盗文物的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文物价值;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明显不合理的,根据销赃数额认定,或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的鉴定意见、报告认定。

盗窃涉及不同等级的文物的,按照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量刑;有多件同级文物的,五件词级文物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但是价值明显不相当的除外。

(4)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多次盗窃,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从重处罚量刑情节。

(6)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可以说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行为了,但此时需要达到了当地的立案范围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属于盗窃罪,之后也才可以依法追究罪法的刑事责任。上文是为您带来的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内容,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但要是在其他省市犯盗窃罪的话,那就不能适用上述的量刑幅度了。

·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
      一、刑法中规定举报同伙立功减刑多少?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


·缓刑后再犯罪是累犯吗
      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所以不算累犯。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犯罪的构成累犯。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因此,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一、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还致人死亡的一般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刑事诉讼法收缴,扣押的区别是什么?
      扣押在实际的含义中有拘禁和扣留两层意思,而收缴有扣留缴获财物的意思。虽然二者的释义中有重合的部分,但代表的意思却是截然不同的,很多人对于两者在刑法中代表的意思混淆不清,那么刑事诉讼法收缴、扣押的区别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收缴,扣押的区别是什么? 1、性...


·二审刑事案件如何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二审刑事案件如何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二审刑事案件如何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


·未成年刑事传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刑事传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唤或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2、成年犯罪,由监护人陪着去派出所询问他所犯法,监护人必须在场,听警察有没有引诱未成年人说不概说的话,不可刑事传唤,派出所办案人员,询问笔录问完了,12岁未成年不成担刑事责任,所以不能刑事传唤,监护人...


·过失犯罪有前科能判缓吗
      看情况。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情节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宣告缓刑。前科情况并非影响宣告缓刑的直接因素,只有前科构成累犯的情况下,才不适用缓...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判刑怎么判?
      国家制订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犯,凡是侵犯他人权益的,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代理人可能会由于急于胜诉而毁灭案件中的证据,这种行为会构成毁灭证据罪。那?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判刑怎么判?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代理...


·网络诈骗罪要坐几年牢?
      网络诈骗罪要坐几年牢? 网络诈骗案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也成为了我国多发的案件之一,有的地方甚至全村人都在从事网络诈骗犯罪,可见网络诈骗犯罪的影响十分广泛,也是我国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那么,网络诈骗罪要坐几年牢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网络诈骗...


·单位行贿罪量刑200万量刑怎么判?
      在商业社会中,为了谋求更大的利益,有些单位会利用和通过一些特殊渠道向特定的人员行贿,以达到想要的最大利益。那么单位行贿罪量刑200万量刑怎么判呢?在法律上单位行贿罪200万已经属于刑法规定的特别严重的情节,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


·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本法第357条所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客观要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