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现在很多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土地闲置,这个时候,其可以将土地承包出去,这样也可以获取一笔收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包农村耕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也就是说合同中规定的最长期限也就是三十年。那么,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依法经过土地承包程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三、签署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什么?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是有一定期限的,像最常见的耕地,土地使用权为三十年。湖北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承包人可以继续提出承包申请,双方谈好条件后,会在村委会的见证下签署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这份合同对双方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也明确写清各种的权利及义务等。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的土...


·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
      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一、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需要指出的是,不动产所有者以不...


·土地承包法共有人有哪些
      土地承包法共有人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法共有人的含义 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但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没有记录在案,这种人员要由家庭中达成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一、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
      深圳城镇土地使用费标准是多少?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1.大城市1.5~30元;2.中等城市1.2~24元;3.小城市0.9~1...


·承包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在现代农村为了更好的管理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会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也需要在合同中完整的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在产生承包土地纠纷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解决呢?让我们来看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


·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离婚必须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但是夫妻一方正在异地服刑怎么离婚呢?实际还是存在这样的情况,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所以,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苏州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征收耕地的,按照被征收的耕地...


·遗弃罪的立案地点是哪里?
      如果发现有人遗弃孩子,应该到哪里去申请立案呢?相信有不少的人会对此有疑问。了解遗弃罪的立案地点,在发现被遗弃的孩子的时候,就能快速的申请立案,对寻找孩子的父母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帮助。下面就为您说明一下遗弃罪的立案地点。 一、遗弃罪的立案地点 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


·房屋没有宅基地证可以公证吗?
      一、房屋没有宅基地证可以公证吗? 可以。 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