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坐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率越来越高的现在,离婚的原因也是千奇百怪。有的说是性格不合,有的说是整容等等,婚内出轨的也有。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因为犯罪而被判刑坐牢了的话,可不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因为坐牢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呢?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即使一方坐牢(服刑)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服刑期间家属是可以会见的,会见的时候夫妻双方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不过需要民政局的配合,经女方向民政局申请,由民政局工作人员到监狱为服刑人员及其妻子办理离婚证。如果服刑人员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抚养权等有异议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
一、坐牢起诉离婚
可以先向对方提出,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配偶坐牢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双方有一方犯罪被判坐牢的话起诉离婚是可以的,可以在夫妻双方知情的情况下先考虑协商下,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直接向法院申请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只要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就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根据生活婚姻实际情况书写离婚起诉书,呈交法院。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应具备哪些?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如若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判给男方,那么如果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应该具备怎么样的条件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决。 一、孩子的抚养权...


·婚内老公不抚养孩子算犯法吗?
      婚内老公不抚养孩子算犯法吗? 我们知道,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未能尽到抚养义务,如老公长期在外,也不支付应有的抚育孩子的费用,这种情况下由女方一人独自支撑难免吃力。那婚内老公不抚养孩子算犯法吗?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内老...


·抚养费不会因为抚养权的放弃而丧失
      抚养费不会因为抚养权的放弃而丧失,放弃抚养权还是要给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条文如下: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


·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其实也就是指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因为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有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才能登记结婚。而此时作为当事人也是要按照规定事先准备好相应的材料。那究竟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去民政局办...


·为什么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离婚方式,只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由法院直接根据案件的事实决定是否判决离婚。但是法院对于如何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具体如何进行举证都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就有人问,为什么向法院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因 ...


·法院离婚财产分配费用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婚姻破裂必将导致离婚,而在离婚过程中常常因为房产分割而产生矛盾和纠纷,因此,在民法典中有关于房产分割的详细规定。法院在受理婚姻房产分割的相关事宜时,要按照标准进行收费,缴纳完毕费用之后才能进行判决,那法院离婚财产分配费用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


·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在未离婚时有重婚行为怎么办?
      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在未离婚时有重婚行为怎么办? 重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度的违背,是对于婚姻制度的破坏,但是社会上还是有一些人梦想着能享齐人之福,在已有配偶的前提下欺骗他人与他人结婚。这样的双重婚...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
      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怎么办?女方要离婚男方拖着可以直接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离婚。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男方收到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后,可以向法院作出答辩,或者委托律师代为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
      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很多时候收养孩子的都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进行收养的,当然,这还需要想要收养孩子的夫妻满足一定的条件。但实践中有的未婚男子也想收养孩子,那么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男子可以收养孩子吗 可以,但需要符合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